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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式网络评论,您支持吗?

2016-8-16 11:19| 发布者: 家网编辑谷芳娜| 查看: 1444| 评论: 32

摘要: 近年来,一些社会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寻常人的话语常常有意想不到的大反响。而这也让网络评论暴露出了弊端——常常有人不负责任的肆意发表各种言论,用调侃的语言评论,妄图博取眼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社交软件的留言评论功能发展的如火如荼,往日的 “大V”、明星所专有的网络话语权已发生了变化,现在人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且话语权与前者不相上下。尤其是近年来,一些社会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寻常人的话语常常有意想不到的大反响。而这也让网络评论暴露出了弊端——常常有人不负责任的肆意发表各种言论,用调侃的语言评论,妄图博取眼球。比如:

 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这样惨痛的一幕发生后,很多网友脑洞大开,网络上各种“神评论”涌现开来。“这家人奇葩啊。女的转院了又闹医闹。只能说活该;“老虎好可怜,干嘛下车勾引他”她也是只母老虎,可是她忘了,一山不容二虎……

 面对这些声音,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赞同者说:“网络评论本来是公平的、自由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样调侃式的观点是幽默、乐观的表现,这才能体现出互联网互动性的特点。”反对者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样的调侃太伤人了,也让人感到人心的可怕。如此评论只会加剧事态的发展,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亲爱的“家”人,您支持哪一方的观点?又对调侃式网络评论有着怎样独到的见解?欢迎您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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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侯从礼 2017-11-17 19:57
调侃式的评论,那得看什么样的事情。如果是喜事倒无所谓,像老虎伤人这样的悲剧,再用这样的评论,就有点幸灾乐祸了。
引用 阳信县法院 2016-10-17 17:07
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不守规矩终酿祸,任凭世人胡乱说。
引用 省经信委甲继祯 2016-9-9 16:33
言论自由,不是无法无天,也不能无视公德。在别人遭遇了不幸的时候,冷眼相待,并以调侃语言评论,实属无人性。
引用 wsh1949 2016-8-30 10:49
调侃应该有度,对犯错误的人这样调侃是不人道的。
引用 崂山老海0603 2016-8-30 10:31
同情母女俩的遭遇!但不赞成在猛兽区不遵守规则,擅自下车的鲁莽行为!
引用 娴雅女人 2016-8-29 10:28
禾旭: 我支持反方。 调侃是一种浪漫、幽默的写作形式,这个事件是令人痛心的,怎么能用这种方式呢?有点太残忍了!老虎吃人的画面过于凶残,不应播放;而低俗的调侃无疑 ...
我同意你的观点!!幽默可以,但不能失去人性!
引用 阳光快乐 2016-8-20 12:34
不能一概而论吧,分什么事件哈。以上大家的发言都有一定道理的。
引用 昃宏伟 2016-8-18 09:59
什么事都要有个分寸,调侃可以活跃气氛,但本来就悲伤的突发事件,还出来调侃,未免有点不近人情了,都是成年人了,应该懂得尊重社会公德。
引用 禾旭 2016-8-18 07:45
我支持反方。
调侃是一种浪漫、幽默的写作形式,这个事件是令人痛心的,怎么能用这种方式呢?有点太残忍了!老虎吃人的画面过于凶残,不应播放;而低俗的调侃无疑给伤者以及家人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文章的道德观也是衡量一个人的是否正直的标准,文如其人。
我想奉劝调侃者,不要拿别人遭遇当作一种笑料;万一那天自己遇到呢?
引用 喜乐长寿族 2016-8-17 21:49
正义的公正的正能量的评论调侃是可以的,也应该发扬。对于那些有意中伤,低俗恶意的调侃要清除。要杜绝不利于安定团结言论泛滥。
引用 仙公山人 2016-8-17 20:49
赞同纪老师的话!调侃分什么事儿,自我表现、人来疯,就别拿他当壶醋!
引用 快乐驿站 2016-8-17 16:47
言论自由,网络更无法限制。只要不违法,谁想说什么就让他说去。是还相信网络上的话都是真的?
引用 yeynsn 2016-8-17 13:50
言论代表一个人思想品质,自由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不要忘记自已的身份,更要对言行负责.
引用 吕京蝈1949 2016-8-17 10:19
我同意嘉言懿行老师的观点:可以公正客观的作出评价,不去发表炒作与夸大的言论,也不愿去看这样的内容。至于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那是人家的言论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违犯社会公德,就没有必要干涉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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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fwu_usa 2016-8-17 09:49
调侃式网络评论不能一概而论,凡事都有两面性.就看如何把握分寸.调侃式网络评论禁是禁不了的,就看如何引导了.
引用 黄土地 2016-8-16 19:12
调侃不可取。坚持做个以德为先,依法做人的原则,以弘扬网络文化的正能量,让网络服务人民的生活。
引用 莲山令敏 2016-8-16 18:32
现在网络时代,人们的观点是不能用一个尺度去衡量的,只要不违法。
引用 张继利 2016-8-16 18:04
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善意”的!恶意、中伤别人是不道德的!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不论在哪里出现恶意攻击人身的言论都应铲除,尤其是不能在媒体中出现!人、虎,不能相提并论,说受害女人“母老虎”,这不是调侃,而是“辱骂”!我认为,“网路”这块园地,管理人员应把好关,让百花开放,绝不能让“毒草”丛生!
引用 锦城红叶 2016-8-16 17:40
你这个是预设立场的误导性调查,没什么价值
引用 gabee 2016-8-16 17:05
还是多点理解、实事求是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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