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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莒南县开展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督导落实月”活动

2016-4-11 16:06| 发布者: 临沂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950| 评论: 0|原作者: 莒南县委老干部局

摘要: 4月1日起,莒南县启动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督导落实月”活动,要求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实做细老干部工作,切实为离休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离休干部及遗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活动主要任务是督导各 ...

41起,莒南县启动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督导落实月活动,要求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实做细老干部工作,切实为离休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离休干部及遗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活动主要任务是督导各镇街、县直各单位是否按照民发〔2011192号、组通字〔201433号、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的新标准发放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增发离休费和离休干部遗属补助。

活动初期,要求各镇街、县直各单位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结合县委开展的结亲连心活动,走访每名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摸清底子,汇总上报县委老干部局。活动中期,联合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成立3个工作组,采取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交流座谈等方式,核实督导各单位是否落实一次性抚恤金最新标准,是否按照要求增加了离休费,是否按照最新标准提高了遗属补助,是否真正做到想老同志之所想、急老同志之所急、解老同志之所盼。活动后期,联合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导组将有针对性地召开会议,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逐一研究解决办法,明确承办人员和时限,使各类困难和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特别是落实一次性抚恤金暂时困难的单位,督导组和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向相关离休干部亲属解释清楚,要求相关单位在征得亲属同意的情况下拿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活动结束后,对督导事项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经验,形成经验材料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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