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开展和争做新疆特色离退休好干部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塔城地委老干局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老干部工作者先学一步、学深学透,采取收看大会实况转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门讨论,下发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要求,并结合老干部工作,认真学习塔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等措施,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同时,采取组织领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中去,为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增光添彩。 博州党委老干部局专门组织召开州直单位离退休干部专题会议,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广大离退休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注重加强对子女、亲友及身边群众的教育,引导他们充分理解支持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主动与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交朋友、结对子,自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正能量。 昌吉州委老干部局将民族团结教育相关内容纳入离退休干部党校教学计划,专门向离退休干部印发《庭州“五老”风采宣传读本》,引导离退休干部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增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采取组织关工委“老干部讲师团”深入县市、街道、社区及学校开展“去极端化”主题宣讲活动,举办离退休干部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组织离退休干部广泛开展“我看团结稳定”“我看昌吉新变化”和“我看去宗教极端化”等“我看+”系列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融入、相得益彰,增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效。 自治区环保厅专门召开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厅党组书记邵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厅机关老同志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老同志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规党纪,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活动,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汇聚强大正能量。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上,坚持学习、推进、宣传“三个到位”,在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老干部工作主线,组织开展了“看发展、讲变化、传家风、学先进”系列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带头唱响民族团结正气歌,不断弘扬主旋律。同时,充分依托自治区地税局“夕阳红”老干部微信群,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 乌鲁木齐、巴州、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党委老干部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等老干部工作部门也分别采取专门召开会议、邀请专家讲座、制定印发通知、举办专题宣讲等多种方式,组织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议精神,在全区老干部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会议精神,讲民族团结,促稳定和谐”的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