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嘉峪关市委老干部局、嘉峪关市卫计委、嘉峪关市财政局、嘉峪关市人社局联合发文,为进一步妥善解决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结算中出现的新问题及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精准服务,对全市医疗机构提出要求。 一是在改进和完善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结算方式已有的基础上,离休干部今后住院费用由定点医院以家属确认签字的票据同市卫计委直接结算;二是离休干部住院期间所需自费药,医院内备的个人先行支付按规定应承担的费用;医院没有的个人自购,费用按原渠道报销(红军时期全部报销,抗战时期80%,解放战争时期50%),但必须提供住院期间在公立医院和公立医药公司购药的有效发票,医药商店和私人诊所的票据不能报销。三是承担“日间护理上门服务”的单位,要选派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做好上门服务工作,提供精准医疗服务;四是承担“国家基本卫生服务”的社区门诊,对行动不便的离休干部送医上门,建立健康档案,为突发意外情况的离休干部提供紧急救助服务;五是派驻市委老干部局的保健医生对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离休干部实行每周巡诊制度,密切监控健康状况,提出合理建议,为离休干部诊疗、康复等方面做好联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