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四个三”推进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
一、明确“三个不变”。充分尊重老干部党员意愿,坚持原单位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在明确与原单位服务关系不变、管理关系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三个不变”的基础上,打消老同志转移组织关系会削弱原单位服务的顾虑,鼓励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社区党组织。确实不愿转接组织关系的,也可以参加社区活动。同时在征求离退休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在老干部党员居住的楼宇,设置楼宇党支部。根据老同志兴趣爱好,设置书画、门球、戏曲等特色党支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组织和老干部党员之间存在的“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为老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提供了方便。
二、落实“三个保障”。一是强化班子保障。在支部书记选配上,选取党性和组织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群众威信高的老干部党员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在委员选配上,选配相对年轻、热心的老干部党员担任,确保社区支部班子老少搭配、工作互补。二是强化阵地保障。利用社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现有教育资源,通过开办老干部课堂、建立学习小组等形式,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利用辖区公益性活动场所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文体活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党员经费50%返还政策,出台《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对开展活动好、发挥作用突出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社区党组织举办活动时,在资金、人员、交通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
三、强化“三项措施”。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组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上党课和参加党内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定期派人走访,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发挥社区优势,体现组织关怀。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作用,通过编发服务指南、结成帮扶对子、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为离退休干部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三是共驻共建,提升活力。社区支部加强与社区关工委、老年协会等涉老组织的协作配合,引导老干部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利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的文艺骨干,组织带领老干部成立社区合唱队、模特队、老年文艺队等活动团体,广泛吸纳老干部党员参加各种活动,增强社区支部吸引力。
四、压实“三个责任”。一是发挥组织、老干部部门宏观指导作用。将社区老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制定符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督促检查作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定期深入社区督促检查,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发挥社区党组织主体作用。加强与原工作单位的沟通联系,摸清老干部党员的具体情况,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管理服务和吸纳发展工作,及时通报老干部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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