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最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寒食节是中国古代较早的节日,传说是在春秋时代为纪念晋国的忠义之臣介子推而设立的。其实,从历史的实际来看,禁火冷食主要反映了中国古人改火习俗的遗迹。原始社会,先民们钻木取火,火种来之不易,取火的树种往往因季节变化而不断变换,因此,改火与换取新火是古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春三月正值改火的时节,人们在新火未到之时,要禁止生火。汉代称寒食节为禁烟节,因为这天百姓人家不得举火,到了晚上才由宫中点燃烛火,并将火种传至贵戚重臣家中。 秦汉时代,祭扫坟墓的风气更盛。据《汉书》记载,大臣严延年即使离京千里,也要定期还乡祭扫墓地。在唐代,不论士人还是平民,都将寒食节扫墓视为返本追宗的仪节,由于清明距寒食节很近,人们还常常将扫墓延至清明。诗人们的作品,也往往是寒食、清明并提,如韦应物有诗句说:“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白居易也有诗句说:“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朝廷鉴于民间寒食、清明并举已相沿成习,就以官方文书的形式正式规定,清明到来时,可以与寒食节一起放假。这项规定距今已经1200多年,说明从那时起清明开始具有某种国家法定节日的色彩。 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其中规定“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2008年,清明节正式成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为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