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市委、市政府结合自身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及管理工作意见》,切实保障该市老干部医疗待遇,规范老干部医疗费用监管,提高医药费统筹使用效率,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其中,增设医疗服务点,健康奖励,重大疾病医疗周转金等制度,受到了广大老干部及其家人的一致好评。 自2016年1月1日起,该市门诊医疗服务点由原来的2家增加到4家,实行记账式管理,极大方面了老干部就近就医。实行节余奖励制度,老干部年度医疗费(含门诊、住院费)报销总额低于15000元的,节余部分按50%的比例奖励给老干部,鼓励老干部健康养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医药费超支和浪费现象。设立医疗周转金,由市财政划出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老干部重大疾病医疗周转金,为急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的老干部提供医疗借款,借款金额上限为10万元。同时,对该市财政局、人社局、老干局、卫计局、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做好老干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