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时代,养老成为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弥补上社会养老体系中的短板,让所有老人都能安享天伦之乐?这不仅是公众共同思考的问题,更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及时破解的课题。 据有关媒体报道:今后,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生病住院时将有“代理儿女”帮他们跑腿办手续了。失独老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子女及子女不在身边尽孝等三类特殊家庭的北京户籍老人,可委托北京市民政局指定的扶老公益基金会,代理老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的签字等事宜。 对于广大老年人来说,生病了有人照顾,孤独了有人聊天,腿脚不便了有人帮助自己,这是他们最渴望得到的东西。而现实是,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体系还不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限,致使一些失独老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以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尽孝的老人,不能享受到这些权益和福利。 有的人认为:养老不只是给老人们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质,还要满足其多元化的需求,比如文化、精神、医疗、情感等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 “替老人办证跑腿”之类的细节。“代理儿女”可以作为担保人签字;当他们突发疾病需要入住医院时,“代理儿女”可以为其办理入住医院所有手续和安排;当他们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需要维权时,“代理儿女”为其主张权益;当他们需要呵护关心时,“代理儿女”可以前来陪伴……这正是“代理儿女”的特殊意义和作用所在。“代理儿女”是服务外包的有效尝试,也是公共服务升级换代的现实路径。 也有的人表示担忧:“代理儿女”这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国毕竟是新生事物,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太多经验可供借鉴,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问题和风险。所以问题也就随之产生:比如,有的特殊老人,需要“代理儿女”这样的服务,但自己并没有太多的积蓄来购买这样的服务,这样的难题如何破解?又如,这些特殊老年人的遗产如何继承?在遗产继承上和一些近亲属会不会产生矛盾?再如,这一新生事物是否得到相关方面认可,我们不得而知。要知道,在涉及老人就医及生死的问题上,医院及其他一些机构通常的做法是,需要老人亲生子女签字拿意见。如果“代理儿女”得不到公认,在签字、按手印等环节势必会周折一番。最后,“代理儿女”群体的出现,是否又给不法分子谋取不当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初衷适得其反? 亲爱的“家”人,您是否期待这样一种养老服务?您认为这项特殊的养老服务是否值得普及?又将如何普及?欢迎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