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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该不该有阅读黑名单?

2015-12-28 17:30| 发布者: 家网编辑9| 查看: 1413| 评论: 23

摘要: 有些城市书香静静流淌的图书馆正遭受嘈杂之苦,尤其是大量“熊孩子”入侵。图书随意丢放、胡乱涂画、撕割内页等不文明阅读行为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还有人带着食物进入阅览区,边吃边看。标语提示、文明小督导、工作 ...

有些城市书香静静流淌的图书馆正遭受嘈杂之苦,尤其是大量“熊孩子”入侵。图书随意丢放、胡乱涂画、撕割内页等不文明阅读行为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还有人带着食物进入阅览区,边吃边看。标语提示、文明小督导、工作人员巡视、墙上将安装噪音显示屏……图书馆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但求安静。不过,从目前看来,效果有限。基于此,有人建议引入阅读黑名单制度,拉黑屡教不改者。

对此,有人大力支持,认为制定阅读黑名单制度是给读书人约法三章,可以引导良好的阅读氛围。图书馆是公共场合,图书馆的图书是公共资源,那么作为读书人就应当在阅读时遵守最基本的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做到文明阅读。

反对声音则认为,人人都有读书的权利,社会有义务保证每个人都享有看书的机会。孩子们能够去图书馆看书,本是一件大好事,他们的吵闹习惯不好,我们应该做的是想办法引导他们养成好的习惯,而不是将其列入黑名单了事。对于那些吵闹的成年人,也不该剥夺他们阅读的权力。

各位“家”人,您有没有在图书馆遇到不文明读书行为?您觉得图书馆该设立阅读黑名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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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阳信县法院 2016-3-18 17:04
静静地看书固然好,列入黑名单不可取。
引用 蓬莱gyl 2016-1-27 16:43
我同意快乐驿站老师的意见。图书馆是文明场所,不能让一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影响了大多数人的正常读书学习。至于怎样处理,还需先礼后兵,可以设立警示牌,约法三章,再有屡教不改者,赞成黑名单制度。
引用 凡尘俗影 2016-1-18 17:12
道德教育缺失,溺爱无度。若是拉黑,把和他有关的亲朋好友一起拉黑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难道不是么?
引用 张继利 2016-1-3 16:13
在一般图书馆没有遇到过这种孩子不文明的现象,如果有,只要图书馆管理人员对其教育就可以了,无需列什么黑名单!
引用 珍珠老干部党支部 2016-1-1 08:02
支持!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就该严肃管理措施。
引用 西门紫如 2015-12-31 22:54
对素质太差的人应该给予警示
引用 昃宏伟 2015-12-31 14:43
支持,对这些素质差,不知道遵守公共秩序的人就应该给予拉黑警示!
引用 吕京蝈1949 2015-12-31 13:47
对不守纪律的孩子当然应该教育,但这任务不能交给图书馆,应有学校、家庭负责。对于影响别人读书而经过提醒不改的,赞同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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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乐天派 2015-12-31 10:54
现在青少年的文明素质确实有些问题,但应加强正面教育。文化大革命多有黑材料.黑名单等名堂,黑呀黑的,显得不够光明磊落。
引用 静善 2015-12-31 10:39
l对不文明的行为,仅仅停留在泛泛思想教育的层面上是不够的。因为图书馆是为全体公民提供的公益设施,必须好好维护。对于影响别人读书且屡教不改的,除了列入黑名单,还应当对其实施经济罚款。比如,胡闹一次,罚款200元,弄坏一本公共图书书,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治安处罚,看谁敢再犯!知道香港怎么对付酒驾吗?只要酒驾一次,永远吊销执照不说,而且记入诚信档案,保证此人从此在香港永远找不到工作!中国人那么多,只靠苦口婆心教育是远远不行的!在文明管理的基础上,必须有经济上的强硬手段!
引用 jfwu_usa 2015-12-30 22:34
净化环境要丛娃娃做起,一些未经调教的孩子去图书馆绝对不合适,图书馆要创造读书的合适环境,所以实施黑名单制度有益,毕竟在孩子心目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全靠学校教育是不可能的
引用 省经信委甲继祯 2015-12-30 21:21
进图书馆阅览,既有权利读书,也有义务遵守阅览规则、维护阅览秩序。应严禁不遵规、不守矩、不讲文明恶习。对那些严重违规者给予一定处罚,也非常必要。但我并不认可拉黑的做法。毕竟他们多是年轻人,况且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太大危害。从年轻就背上污点,很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发展。还是多教育引导加必要处罚的好。对违规者可给警告、严重警告、禁一定期限内入馆阅览的处分。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者可禁终身入馆。
引用 快乐驿站 2015-12-30 20:29
图书馆是文明场所,不能让一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影响了大多数人的正常读书学习。至于怎样处理,还需先礼后兵,可以设立警示牌,约法三章,再有屡教不改者,赞成黑名单制度。
引用 古帆 2015-12-30 19:59
首先要明白图书馆的功能,供读书人阅读学习提升文化品位并因而影响社会进步。图书馆的地位应该是神圣的,应该受到尊重。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是有章法可行的。图书馆的管理者服务者有权利与责任依法规监督检查违规者的不良行为,是对图书馆负责,也是对在馆内阅读学习者负责。这样说来,黑名单甚至规定相应的处罚都不为过。
引用 黄土地 2015-12-30 19:53
一般情况,读者进入图书馆是为了阅读。图书馆应该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一方面图书馆安排管理员巡查监督,另外一方面对于违纪违规的读者按照规定加以教育和处罚。关于进入黑名单的做法我看没有必要。
引用 纪慎言 2015-12-30 19:13
蒲老师说的这个问题值得注意,图书馆没有权力和能力管这样的事情。当事人不服从管理怎么办?还得交给公安局?
引用 糖..糖 2015-12-30 19:00
支持将屡教不改的“读者”拉入黑名单,给爱学习的人创造更好的学习空间。让图书发挥更好的作用。建议:拉入黑名单的人,给一定的时间期限,超过期限后,可再恢复阅读权力,但是,如果再犯,就会加长禁读时间。第三次犯错永进黑名单。
引用 仙公山人 2015-12-30 18:47
图书馆设立黑名单的前提,文中说的明明白白,是将那些“屡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单。反对的声音,拿“权利”“义务”对这类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说事儿,适用吗?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只有履行了义务的人,才拥有相应权利的条件。从来都没有无原则的权利。
      在图书馆里看书,是权利;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是义务。你不履行义务,还屡教不改,限制你的权利那是理所应当的。
引用 孙介法 2015-12-30 17:50
如果真想去读书的孩子就不会胡闹,胡闹者大多不是真来读书多。对于扰乱纪律屡教不改的,可以打入黑名单!
引用 兵心 2015-12-30 17:32
文明阅读的好习惯是从小就要养成的。如果坏习惯从小不加以制止,孩子长大了则后患无穷。到图书馆处嬉笑打闹吃零食,那不是去看书学习长知识。分明是去开心找乐假文明。对这样的人或事就要受到谴责制止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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