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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认真贯彻聊组发〔2015〕20号文件

2015-10-29 11:16| 发布者: 聊城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787| 评论: 0|原作者: 聊城市委老干部局

摘要: 2015年10月14日,临清市委老干部局召开会议,传达临清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直机关工委、聊城市委老干部局〈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使用党费有关规定的通 ...
2015年10月14日,临清市委老干部局召开会议,传达临清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直机关工委、聊城市委老干部局〈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使用党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临组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对党费留成进行使用,同时要求各单位离退休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都要建立离退休党支部,建立健全支部各项制度,把离退休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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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委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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