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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 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5-8-11 09:41| 发布者: 东营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1078| 评论: 0

摘要: 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 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老干部局,市直部门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发挥老同志在宣传抗战 ...

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

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老干部局,市直部门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发挥老同志在宣传抗战精神和党史国史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广播电视台研究决定,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为做好我市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市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

二、征文内容

以“我的抗战”为主题,从“我参加的抗战”、“我听说的抗战”、“我见到的抗战”、“祖辈父辈的抗战”等视角,或回忆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或述说目睹到中国人民所遭受的深重苦难,揭露日本侵略者在华的各种暴行;或讲述身边抗击日本侵略中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反映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或回顾所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战中的工作经历,赞颂老一辈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抛头颅洒热血的奉献精神。通过征文活动,深切缅怀抗战先烈,表达老同志“铭记历史、圆梦中华”的强烈愿望和热爱和平、反对侵略的家国情怀,引导老同志弘扬抗战精神,更好地激励当下、开创未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凝聚正能量。

三、征文要求

征文可由老同志口述,老同志子女、朋友或老干部工作者记录整理。也可对原有回忆录、访谈录等进行重新整理,曾在其他报刊上发表过或被有关著作收录过的作品请注明。征文涉及事件要求具体真实、数字准确,篇幅一般在3000字左右。欢迎同时提供原始资料和图片。

四、征文评审

省里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对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征文活动将在包括《支部生活》《党员干部之友》《老干部之家》杂志及网站在内的省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刊登,并结集出版。山东广播电视台将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实地采访,制作播出《我的抗战》专题纪录片。重要史料将按规定移交党史部门。

 

五、组织领导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由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衔接。注意发挥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带头作用和老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社团的引导作用,广泛动员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积极参与。要做好征文推荐工作,协调党史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征文进行严格审核。征文由各县区老干部局、市直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其中东营区、河口区报送数量不少于10篇,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不少于15篇。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老同志参与。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5720

联系电话:8326927

投稿邮箱:dylgbjzhk@126.com

 

中共东营市委老干部局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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