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追寻光荣岁月”
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史料征集活动的
实施方案
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有功之臣,他们在革命建设中成长和经受磨练的历史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随着岁月流逝,健在的离休干部、老党员逐年减少,抢救史料工作迫在眉睫。为抢救“活”的历史资源,弘扬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为后人留下珍贵历史资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追寻光荣岁月”史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市直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
二、时间安排
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期为2015年3月—6月底。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故事采录”活动。邀请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口述历史”,以文字、视频等形式记述他们亲历、亲见、亲闻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战役战斗以及影响东营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变革等内容,挖掘事件细节,全面反映历史原貌。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以集中采录和上门采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制作《永不褪色的记忆》纪录片和触屏点播系统。
(二)组织“影像留档”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影像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头像和生活照,健全完善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信息资料库。同时,对收藏的珍贵老照片、纪念章等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进行复制、翻拍,并记录其背后的故事。
(三)组织“史料搜集”活动。向全体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征集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涉及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战役战斗以及东营经济社会发展某个方面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的专题文字资料;与中共党史或者地方党史有关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各个时期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能够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文物,包括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等实物资料。
四、组织实施
(一)摸底排查(3月20日—4月5日)。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对离休干部进行影像采集,填写史料征集线索登记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汇总整理;建国前入党老党员所在单位负责老党员影像采集和信息填写,并报市委组织部。
(二)前期准备(4月6日—4月20日)。根据掌握了解情况,分类确定征集方式,排出具体时间表。对确定进行“故事采录”的,划分序列进行,首先确定采录重点,据此筛选若干事迹突出、有代表性、表达能力强的采录对象,并制定个性化采访方案。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准备采录对象简要事迹材料,并联系确定社会参与机构。
(三)上门采集(4月21日—6月10日)。对进行“故事采录”的,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拟定采访提纲及后期文字整理、审核,采访、跟拍、摄像工作由社会专业机构负责。需要对资料、实物进行搜集留档的,由市档案局负责收集存档。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分别负责同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离休干部搞好对接。
(四)成果利用(6月11日—6月30日)。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聘请专业策划公司,制作专题纪录片和触屏点播系统;协调市电视台、东营日报社开设专栏,进行集中报道。市委党史研究室牵头负责编辑、出版史料丛书,市档案局做好协助工作,并对征集到的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作为藏品陈列。各单位联合,适时举办成果展览。
(五)资料留存。活动征集的实物、文献史料等,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市、县档案局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物一档,并附注来源、文字说明等详细史料,建立专门资料库予以保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史料征集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发挥大学生村官、下派干部等的作用,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的史料征集、采访、录像和文字整理工作。
(二)分期分批,严格把关。本次史料征集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年龄较大的优先、身体状况较差的优先、重要史实知情者优先、建国前老党员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对历史负责的原则,对所征集的史料认真核实甄别,确保征集史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如实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
(三)妥善保管,搞好利用。所有口述录音、影像资料、文字记录等经审核后,都要建立专题资料库予以保存。通过举办成果展、编撰史料集、制作专题纪录片等形式,抓好成果应用和转化。“七一”期间,在市电视台播放《永不褪色的记忆》纪录片,在《东营日报》开设专栏集中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更好地发挥资政育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