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亲生父母,“侄子”一片孝心 家住辽宁省法库县五台子镇的王学武夫妇前半生最大的遗憾,就是连生了四个女儿,却没有儿子。1970年,王学武与哥哥王学文商量,将王学文家1岁的小儿子王立新过继给自己。所以,王立新从会说话起就叫王学武“爸爸”,而称王学文为“大伯”。 王学武和哥哥的关系一直很好,过继了王立新之后,两家人的联系就更加亲密了。王立新经常到大伯家串门儿,和自己的同胞哥哥姐姐也十分要好。 长大后,王立新自食其力做了一些小生意,还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懂事的他明白自己其实有两个家,所以不仅对王学武夫妇很孝顺,还时常去探望自己的亲生父母。而对于这个成为侄子的儿子,王学文夫妇也是疼爱有加。 为了生活得更好,王学文家的另外三个孩子先后到市区打工赚钱,只剩下老两口留守在家。由于年纪大、又患有一些慢性病,两个人生活得很辛苦,有时候生了病也没人照料,只能硬撑过去。 1997年12月的一个周末,王立新拎着水果去看望“大伯”。见到大冬天还穿着薄衫坐在门口张望的老人,他非常心疼。因为不忍心目睹亲生父母晚景凄凉,王立新想接两位老人回自己家住,以便能好好照顾他们。可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王学文夫妇时,却遭到了老人的拒绝。 被过继给别人的小儿子能如此孝顺,王学文夫妇很欣慰,但王立新毕竟有自己的家庭和父母,他们不想给孩子增加负担。另外,他们也担心王学武家和自己其他的孩子有意见。 王立新理解两位老人的顾虑,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于是决定先回家与养父母商量。 因为当年过继儿子一事,王学武夫妇对哥哥嫂子一直心怀感激。如今王立新希望照顾亲生父母,他们也没有不同意的道理。所以他们二话没说,立即表示赞同,也庆幸自己能有王立新这么个孝顺儿子。 得到养父母的支持,王立新立即打电话,征求王学文家三个孩子的意见。忙于各自生活的他们根本无暇顾及父母,现在有人自愿代劳,他们自然高兴愿意。于是,王立新很快就把王学文老两口接到了自己家。
遗产惹出风波,同胞手足反目 有了王立新的照顾,王学文夫妇的晚年生活有了着落,吃得饱穿得暖,心情也开朗了许多。他们的另外三个孩子有时会送来一些生活费和日用品,但谁都没提过要和父母一起生活,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2013年秋季里的一天,已经生病瘫痪在床的王学文把王立新叫到床前,递给他一张存折说:“你不是我们养大的,却这么尽心尽力地照顾我们老两口,‘大伯’没什么好给你的,这是我们所有的积蓄,等我们走了之后,你就做主和三个哥哥姐姐分了吧。” 王立新本想推辞,但想到是自己生父给的钱,而且十几年来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安心地收下了。 一年后,王学文因病去世。老伴悲痛过度,不久也离开了。王立新和哥哥姐姐一起料理了两位老人的后事,可还没等他交待王学文生前留下的遗言,大哥王立志就说:“小弟啊,这么多年你尽力照顾我们爸妈,做哥哥姐姐的非常感谢你。但你跟我们毕竟不是一家人,所以爸妈遗产的事你就别插手了。” 王立新的生活条件不差,所以从没想过要独占遗产。他其实打算把存折拿出来,跟哥哥姐姐们平分,但听大哥这么一说,气就不打一处来,所以根本没提存折的事,他一言不发忿忿不平地走了。 王立志兄妹三人随后便开始商量如何分遗产,并且很快决定大家平分。可他们在家里找了半天,却只翻出一些旧首饰,父母的存折一直不见踪影。这时三个人不约而同地产生了同样的怀疑。难道说,是那个被过继的小弟借赡养老人之名,早就私吞了他们家的财产? 想到这里,王立志带着弟弟妹妹怒气冲冲地敲开了王立新的家门,一开口就质问存折的事。被哥哥姐姐当做外人,王立新的气还没消,如今又看到他们上门“兴师问罪”,自然更加恼火。他本来就不是为了钱才照顾亲生父母,却要莫名其妙地承受误解和委屈,所以在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之后,王立新把王学文去世前对他的嘱咐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哥哥姐姐。 听完王立新的话,王立志等人怒不可遏。他们断定是王立新在耍花招,纷纷表示父亲不可能那么糊涂,结果几个人争吵得非常激烈,差一点儿就动起手来。
过继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此时的王立新终于明白,这么多年来,是他放不下亲生父母,不忍心看他们受苦,是他一厢情愿地把哥哥姐姐视为一家人,但哥哥姐姐并不是这么想的。在金钱面前,至亲的父母和手足都可以不顾,更何况他这个被过继给别人的弟弟? 王立新不想跟哥哥姐姐继续争论,于是在2014年12月,他将王立志三兄妹告到了法库县法院,要求继承亲生父母留下的25万元和房子。 法庭上,王立志兄妹并没有给最小的弟弟留情面,坚持认为王立新既然已经被叔叔收养,与他们一家就不再有任何关系。王学文夫妇不再是他的父母,他当然也不能继承任何遗产。他们丝毫没有顾念过去十几年,是王立新在替他们赡养父母,而这也正是让王立新气愤的地方。 王立新承认自己在1岁时就被过继给了别人,但王学文夫妇依然是他的亲生父母,他们之间的联系和交往也从未间断。而且王学文夫妇年老时一直由他赡养,他尽了为人子女的责任,哥哥姐姐们却没有履行义务,所以他不但能够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还可以得到全部。 如果王立新当初没有被过继,王家可能根本不会出现遗产之争。那么,过继给别人的儿子,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过继其实只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并非法律上的概念。而法律上有一个与它相近的词,叫收养。虽然正规的收养必须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才算合法有效,但王立新1970年被过继给叔叔,《收养法》1992年才实施,所以只要符合“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只要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关组织能证明王立新与王学武夫妇以养父母和养子的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即使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按照收养关系来对待。从这一点上看,王立新的确与王学武夫妇形成了收养关系。 而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除。父母无需抚养孩子,孩子长大后不用赡养父母,他们也不能再做彼此的继承人。换句话讲,因为收养关系的存在,他丧失了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所以正如王立志等人所说,王立新1岁时就被叔叔收养,已经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了。 不过,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血缘是无法割断的。如果收养关系成立以后,他们依然愿意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相互帮助、照顾,法律不会干预。王立新自愿照顾亲生父母终老,是件非常值得赞许的事。法律是公平的,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 王立新虽然已经不再是王学文夫妇的继承人,但十几年里,他一直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对亲生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依然能够得到一部分遗产。所以2015年3月,法院将王学文夫妇遗产中的8.6万元判给了王立新,用来回报他的善良和孝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