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专项审核工作,审核的范围涵盖了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档案。审核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审核重点“三龄两历一身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的工作经历和学历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一些干部为了让自身的学历、基层工作经历抑或是某个职级工作年限等满足选拔要求,就突击在档案材料中提供假文凭或者虚构工作经历。这样的造假情况,主要出现在跨地区调动前,因为跨区调动主要是异地考察,档案审核的时间和力度有限,异地了解其真实履历的人也不多,因此造假的档案很容易“瞒天过海”。 江西鹰潭团市委原书记徐楷就曾在8年内更换8个岗位,职位横跨两省五地,且多个岗位任职不满一年,从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摇身一变,成了正处级团市委书记,还当上了省政协委员。更有甚者,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市“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竟全都是假的。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将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其中,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是审核重点,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管理差,“成本”低,干部档案造假屡禁不绝 据了解,当前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档案管理不太被重视,制度落后、管理混乱。档案管理的人员少、工作量大,往往成百上千份档案的录入、归档等工作就由1-2人来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使用的甚至是几十年前的纸质表格,很多是由人工填写,极易造假。“一些想造假的干部很容易就能收买档案管理者,日常也很少有人专门去核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 干部档案造假,还与造假成本相对低有关。尽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列为“十不准”之一,但干部档案造假被发现的可能性不高,即使被发现,处分也相对较轻,“成本小、收益大,造假自然层出不穷”。 干部人事档案“一字重千金”,责任追究机制应完善 干部人事档案虽只是一份材料,但却“一字重千金”,它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一己私利就敢改档案,是典型的‘两面人’行为。档案都能造假的干部,我们怎么能指望他的政绩没有水分?怎么能相信他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在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看来,加大档案的审核力度,是形势所需。 辛鸣建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应当常态化进行,对试图档案造假者形成威慑;此外,还应当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既对造假者严肃处理,又追究档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参与篡改、造假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治本的角度看,刘峰认为,除了强化日常干部档案管理及定期进行档案审核外,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也应探索实施数据化管理,减少档案管理过程中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的环节和可能。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行动起来。期待通过专项审核这样的“大体检”,能够还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应有状态。■ (据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