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时间进入2015年,随着反腐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出现令人欣喜的变化,“讲规矩”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活中的高频词。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600多万名党员、在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要想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统一,战斗力十足,必须在“规矩”二字上做文章。只有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拧成一股绳,立场不偏、方向不移,形成强大合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习近平
关键词:政治规矩 □ 文/詹玉麒
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话中的一个词引发外界关注:“政治规矩”。他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内常态话语,经常被提及,但“政治规矩”的提法则比较罕见。 规矩是传统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习近平首次讲“规矩”了。2012年11月16日,刚刚履新的习近平就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提出党章是“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此后,在多个场合,他都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次,是2013年在西柏坡。用他的话来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那里有中国共产党1949年就立下的“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规矩简单,但透露出的是对自身、对形势、对未来事业的清醒认识。重规矩、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赢取民心的重要法宝。从成文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进入上海秩序井然地睡在街头的解放军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红军,每一个细节,都是政治规矩的体现,是政治理念在行为层面的实践。 但在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有不同程度地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漠视纪律,不讲规矩,背离党的要求和规定,自行其是,胆大妄为,恣意践踏党的纪律,王敏最终酿成人生苦果。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 纪律与规矩 革命战争时期,为了“上下同欲者胜”,需要规矩;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为了凝聚全党、团结一心啃下硬骨头,同样需要规矩。 那么,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 习近平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从宽泛的外延说,中国共产党党员也都是中国公民,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这毫无疑问;从党员的身份来说,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硬性的约束,也需要每个党员遵守。而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等在内的“党的纪律”,既然已经明确成文,自然也就成为约束和指南。那么,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政治规矩? 这就需要理清“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 习近平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 在党的纪律中,习近平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因为这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同样,在党的规矩中,习近平也尤其强调“政治规矩”,因为这是事业兴衰的关键。习近平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规则之所以能成为规则,或者被人们认为是规则,证明其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必须遵守的。
关键词:尊重规矩 □ 文/居碧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规矩的社会。遵守规矩是文明的体现。但现实生活中,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到国外旅游不尊重当地的规矩等不文明习惯常常见诸报端。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当今社会,规矩涵盖的范围很广,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规矩,部门的规章制度是规矩、社会的道德规范同样也是规矩。评价一个社会是否文明进步,不仅要看制定了多少规矩,更要看有多少人遵守规矩;评价一个人的文明程度,不仅要看其是否遵守规矩,更要看其是否尊重规矩。规矩被遵守才有其效用,被尊重方显其权威。 家庭规矩:个人成长的明灯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人成长的摇篮。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家庭来说,很多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家规是祖上对家族内人的行为规范,由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用来教育、规范后代子孙的准则,是家庭成员修身持家、自省自励的重要载体。家规反映了一个家庭的价值取向,对每个家庭成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好的家规不仅承载了祖祖辈辈对后代的期望,也反映了时代的特点,是社会发展的缩影。无论是富豪家族还是普通百姓,家规往往都是每个人成长的指明灯。 勤俭节约应该是大多数家族共有的家规,无论是“台塑大王”王永庆,还是西洋集团董事长周福仁,他们都秉承了勤俭节约的好传统。 对有些家族来说,目光长远、善于隐忍往往被视作家规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新东方总裁俞敏洪的父亲是个木工,常帮别人建房子。每次建完房子,他都会把别人废弃不要的碎砖瓦捡回来。有时候父亲在路上走,看见路边有砖头或石块,也会捡起来放在篮子里带回家。有一天,父亲用那堆乱砖左拼右凑,建成了一个让全村人都羡慕的院子和猪舍。那件事对俞敏洪感触很深:凡事不能只看眼前,要看长远,要忍耐,“如果你心中没有一个造房子的梦想,拥有天下所有的砖头也是一堆废物。” 用心做事也是一些家族家规的重要内容。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的父亲很严厉,他教训曹德旺:18岁以前不能留胡子,不能喝酒。有一次,喝醉了的父亲说了二十几个“心”:人必须要有自尊心、自信心、良心、诚心、苦心……有多少心就做多少事。 吉林大爷林树发出生于五十年代,农民出身。对于林家家规,林树发说,“咱就是要诚实做人,认真做事,不能动歪脑筋,不管在任何岗位上都要干好本职工作。这是从小父辈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自己的儿女还小的时候,林树发就给他们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踏实本分地做人。 在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同庆沟村刘家大院的墙上,“信、俭、礼、善”几个鲜红大字格外醒目。在中峰镇,几乎家家客厅里都挂着以守信、友爱、孝亲、尚德为主题的家规家训牌匾。中峰镇党委书记柯爱民说:“这些牌匾的内容富有教育意义,有助于引导年青一代从小养成‘讲文明、讲礼貌、懂礼让’的良好习惯,从而打造一个文明、祥和、美好、安宁的生活环境。” 社会规矩:文明程度的标尺 除了要遵守家庭规矩外,在社会中更要遵守社会规矩。 我们的生活中,不守社会规矩的现象时常出现。比如,在旅游景区里,随意攀爬、损坏古迹,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字迹;在公共场合,不顾他人感受,高声聊天、呼朋引伴;马路上,随意闯红灯;公厕里,便后不冲水;不按秩序排队,随意“加塞儿”等等。对于这些行为,许多人司空见惯,甚至习以为常,并形成群体性陋习。 讲人情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特点。人情本是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感情交往,有人情味更是无可厚非。可现实生活中过度的人情观念,使人的行为倾向于人情化而非理性化,导致在社会生活领域,人情优先理性,人情超越规矩,人情大于王法,这就值得反省了。很多事情本应按规矩即可办成,在许多地方,人们却往往把找关系找门路作为首要选项,而不是通过正常路径按规矩办理。 从众心理让人们对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对不讲规矩心安理得,毫无羞耻感。“罚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一方面使人们违规违纪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使社会惩罚失去了效力。政治学有这样一条原理:一项法规,如果大多数人不去遵守,那么少数遵守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反之,如果多数人都能遵守,那么少数违法者就会受到制裁。 作为个体,必须对规矩怀有敬畏之心,这样为人处世才有准则可依。对于社会而言,则要着眼于长远,努力构建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的讲规矩文化。■
关键词:让规矩成为习惯 □ 文/刘品言
规矩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习惯是积久养成的行为方式。规矩是外部的约束,习惯是内生的自觉。让规矩成为习惯,是“知”与“行”的统一,是从“他律”向“自律”的升华。 以规矩成方圆,依法治国能做到 比起“维护利益的武器”“社会行为的规范”,法治更是一种社会的价值与信仰。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个历史契机,它必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 不妨看看媒体报道的一组数据:“醉驾入刑”实施前的3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实施后的3年,这一数据同比下降了39.3%。数据变化的背后,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是3年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查处醉驾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显然,在实践中,“拒绝酒后驾车”已经跳出了法律文本,深入了公众意识,逐渐转化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种“知”与“行”的自觉统一。曾经是社会顽疾的酒驾、醉驾问题,得到了有力破解,这成为人们感受法治力量的一个新鲜样本。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循着这样的法治建设路径,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社会民意共鸣,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不断问世: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编织起“安全防护网”;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旨在更好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旅游法的出台,让“恼人的购物”少了……一部部法律,基于普适性的特质,护佑着亿万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都要遵循法治原则。再如新兴网络空间,即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对于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新问题的破解,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依法治理、依法维权。 有位学者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成为百姓熟悉的话语。同时,这种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权利时代的到来,也在撬动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让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严守规矩 党员干部严守规矩,做到自觉按规矩办事,就必须在党员干部守规矩的“知”与“行”的统一上下工夫。首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熟知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加强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和引导,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使他们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使党员干部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事实一再证明,凡是敬畏规矩的人,形象就好,威信就高;凡是逾越章法、藐视规矩的人,终会栽在规矩上。一个人对规矩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定盘星,为人处世就有了标准,就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实际工作中,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使守规矩讲纪律的人受到表扬和奖励,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使不拿规矩当回事儿,视规矩为橡皮泥随意拿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受到严惩;使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再次,加强监督的力度,使党员干部严守规矩。规矩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若仅仅把规矩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或者只叫别人去照办落实,自己则置身于规矩之外,就很难使“规矩”成为“方圆”。党员干部规矩执行得怎么样,关键要靠监督。现实生活中,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监督机制,使那些因“私”字作怪、“特”字作祟,全凭个人感情办事,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的个别党员干部有各方面的监督,受到相应的惩处;使那些在制度面前搞例外、作选择、钻空子、耍特权,侥幸投机、放任自流或蛮横无忌的人在社会力量的监督下受到责任追究和应有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