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榜样
段惠先
我于20世纪70年代初进入县直机关,有幸跟随那些解放前就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工作,他们勤政为民的精神、清正廉洁的作风给我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对我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虽然已经过去三四十年了,可他们那些看似平凡却极其感人的事迹至今还历历在目,心存敬意。 记得1974年的一天,时任卫生局局长兼文教办公室副主任的冷作文(“文革”前曾任副县长),亲自到县生产指挥部(相当于现在的市政府)找分管财贸工作的蔡智庆
(也是“文革”前的副县长)批10斤猪蹄。这是为什么?原来,南唐家村一位实施了结扎手术的妇女,托人找冷主任帮助买点猪蹄补补身子。因当时猪肉是凭票供应,猪下货也不是随便能买到的,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则是起步阶段,农民百姓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思想影响很深,做绝育手术又怕影响健康,计生工作很难开展。这位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所以冷主任对她的要求非常重视,这就出现了前面那一幕。蔡智庆同志也非常理解,积极支持,当场就给解决了。这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别看事小,但充分体现了两位老干部关心百姓疾苦,爱民如子的情怀。真可谓“一枝一叶总关情”。 还有一件事我记忆犹新。那是在1985年,一位老乡说她有20年的冤情问我怎么办。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四清”运动时,她承认贪污了80多块钱的销货款,写了检查,也退赔了。按当时的规定,贪污不足100元的,只退赔不给处分。可谁知道审查她材料的人,把“贪污了”的“了”字,误认为是“3”,就按照她贪污380多元上报了,结果给了她纪律处分。紧接着来了文化大革命,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她的案子一拖就是十几年,“文革”结束后曾几次上访也没解决。她因背着个处分,好几次调整工资都没有她的份,她觉得真是冤上加冤。我听后既震惊又同情,震惊的是,竟有这等草率之事,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同情的是,她这么多年遭受不白之冤,决意助她一臂之力。但又怕她说的有出入,她向我保证句句都是实话。于是,我教她给当时的县委书记王志远同志写信,如实反映情况。因为我深知王书记是个敢于负责、办事认真的人。果然,王书记在她的信上做了重要批示,要有关部门立即认真复查,如情况属实尽快纠正。不久,她背了20余年的冤屈处分给撤销了。她激动的马上告诉了我,我既为她高兴,又对王书记心系群众为民做主感到十分钦佩。当时我曾想,倘若当初办案的人认真点,这个错案可能就不至于发生;倘若接访的同志负责任点,这个冤案也不至于拖这么久。我暗暗告诫自己,要以此事为鉴,以老领导为榜样,一定认认真真地工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刻在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使我深受教育的还有老干部们严于律己、为政清廉的优良作风。记得蔡知庆同志曾说过这样一件事,1964年4月,王效县长调离乳山,他和三位同志自掏腰包,每人出5元钱,到饭店“设宴”欢送,以表同仁离别之情。我听了特别感动,一是堂堂的一县之长调走,同事自费设宴送行,没花公家一分钱,这是真正的清廉;二是虽然5人只花了20元钱,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场面,但表达的是纯真的友谊和同志之情。无怪乎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机关既没听说、也没见到用公款请客送礼的人和事。人与人之间,上下级之间,就是工作关系,同志关系,凡事公事公办,没有私心夹带,风气很正。 由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克己奉公,一尘不染,不仅在机关和社会上传递着正能量,而且对家人和亲属也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当时机关有这样一桩美谈,县贫协主席郝仁同志的老伴,发现女儿收到男朋友的来信,是用公用信笺写的,当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大意是:“竟用公家的信笺写恋爱信,自己不能买纸吗?如果没有钱我给,若再这么做,看我怎么教训你们!”就连这么点小事也不放过,可见她公私分得多么清,她的要求多么严,她的觉悟多么高。若是家家都有这么好的家风家教,家就是优秀品质的“孵化器”,而不会是歪风邪气的“避风港”;若是都有这样的贤内助看守“后院”,可能避免不少悲剧的发生;若是这些优良传统很好的继承下来发扬光大,何愁党风不正,社会风气不好。我越想越觉得时下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对“四风”非常必要。 时光荏苒,一晃几十年过去了,那些老领导、老前辈早已进入耄耋之年,有的已经辞世,可他们的党性修养、高尚情操和优良作风,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永远都是我的好榜样。
(作者退休单位:乳山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