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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抗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5-3-27 15:55| 发布者: 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918| 评论: 0

摘要: 关于开展"我的抗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 ...

关于开展"我的抗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激发老同志传递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我的抗战"征文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征文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为主题,通过组织老同志以历史事件中普通亲历者的角度讲述抵抗外敌入侵、争取民族解放的革命历程,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广大老同志继续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以叙述为主,文章内容要求是抗日战争期间发生并亲历的故事,力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文字精炼。征文须为原创,字数在2000字左右。
    2、鉴于抗战期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年事已高,征文主要采取工作人员上门采访、收集、整理的形式进行,具备条件的要留好影音资料。
    3、来稿注明老同志基本简历,在文末附整理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征文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文时间:从现在起至2015年8月15日截稿。
    联系方式:济南市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张磊。电话,66609283。
    电子邮箱,qclgb@126.com
四、征文评选
    市委老干部局将统一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获奖作品将在《泉城老干部》杂志和老干部工作信息网开辟专栏进行刊登。
五、组织领导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要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采访前要做足准备工作,采访时要做到亲情沟通、热情服务,高度重视老同志的身心健康,不给老同志增添负担。征文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和代管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汇总、审核、修改后统一报送。


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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