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我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依法设立登记信息 1、单 位 名 称:山东省省级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 2、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省级机关老干部文化体育活动接待任务,面向社会提供食宿娱乐服务。 3、住 所: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11号 4、法 定 代 表 人:王妍华 5、经 费 来 源:经费自理 6、开 办 资 金:214.9万元 7、举 办 单 位: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8、登记管理机关: 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在省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以主题实践教育为主线,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三提高”活动效能显著。三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为中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坚持全面发展、求实创新,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果。一是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以人为本解决职工最现实、最直接、最合理的问题。三是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中心发展的根本问题。四是以目标责任落实为中心,各科室的工作绩效有了新提升。五是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干部主题文化活动。一是以满足老干部新期待为目标,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二是创新老干部活动组织服务模式,开展以协会为纽带的特色活动。三是开展以洗浴保健为特色的个性化服务。 4、新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5、取得的主要效益。以服务于老干部为核心的工作理念,把握工作重心转变,不断拓展老干部活动的形式和范围,深化老干部主题活动内容。扎实推进中心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事关发展的各项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整体能力素质,努力做好老干部活动组织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各项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二)变更登记的的执行情况:无 (三)绩效和受奖情况:无 (四)涉及诉讼情况:无 (五)社会投诉情况:无 (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和重大信息情况:无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三、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912万元); 本年度收入(1616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5850万元); 本年度结余(0万元),本年度支出(16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