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根据《关于选派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助理员的意见》(济老干〔2013〕34号)部署要求,2014年,第一批助理员从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对我市部分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直接指导、服务和帮助,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将继续推进选派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助理员工作。经研究,决定第二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助理员主要从各县(市)区选派,面向本地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 县(市)区选派助理员工作由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具体负责,有关情况报市委老干部局备案。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济老干〔2013〕34号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助理员联系卡》,采取有效措施,把选派工作落实到位。市直各部门和驻济代管单位也可参照推进,积极主动地开展选派助理员工作,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请各选派工作负责单位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选派工作方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助理员联系卡》报市委老干部局政治待遇处备案。 联系人:常强 联系电话(传真):66609270 电子邮箱:zhzh522@126.com
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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