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4年度全市新退休干部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离退休干部局,市直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各代管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近日,省委老干部局对做好今年的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作出安排,市委老干部局将于12月10日左右召开培训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为快捷、高效地完成今年的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如下要求提前做好今年新退休干部的信息采集工作: 1、在空白信息库中进行信息录入
由于中组部今年对管理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为做好新老版本数据衔接工作,需将今年新退休干部信息在空白库中录入,做法如下: (1)备份旧库。信息交换-->信息报送-->选"全部上报",下一步-->在"选择上报路径"项里选择备份文件夹,下一步-->备份完毕。 (2)清空信息库。辅助功能-->信息清除-->全部选中,点"清除"-->选"是"-->清除完毕。 2、统计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干部,其中: (1)机关单位退休干部为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退休的干部。 (2)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为同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干部管理权限范围的退休人员。 (3)企业退休干部为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或领取了退休干部证的企业退休人员。 3、信息录入 (1)根据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项,要求填报内容与干部档案记录相一致,不漏项,不空项。 (2)录入管理系统后,做好信息校核工作。校核有误的,务必对相关数据进行纠错修改。 (3)在2014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干部计入今年统计。在此之后办理手续的,计入下一年度统计。同时,2013年信息统计工作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录入,退休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 请各单位先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工作。新老信息库合并、汇总统计和信息上报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玮 联系**66609283
中共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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