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推出一些列创新养老服务新举措,包括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用医保报销失能老人护理费用等。其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中的“家属照料型”模式备受关注和争议,这种模式规定: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失能、半失能等五类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每月可以给其发300-400的月工资。 据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介绍,之所以指定这个举措,是因为他们在调查时发现,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每天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质上没剩多少。而自己年迈的父母一没时间二没人去照顾服侍。为此,他们有了个想法: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这样一来,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还可为自己增加一定的收入,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尽管一些家政服务人员也能为老人服务,但仍然比不上老人家属的照料更细致周到;送老人去带护理的养老院,费用高床位紧张。而老年人更渴望与子女共同居住,家庭自助式养老不仅降低了养老成本,还能满足老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因此民政部门应该把老人的子女们也纳入到养老护理员队伍中来。 如此听来这又不无道理,初衷肯定是好的,这样也有利于鼓励子女们尽孝。但不少持反对意见的人士也表示:赡养父母还得领工资,不管咋说听起来还是有些别扭。这与有着几千年“养儿防老”传统的理念似乎也不是很搭调。而且,这样的政策在执行中如果执行不好、评估落实不好,会不会又助长起新一批投机倒把的“啃老族”?再就是服务申请覆盖的五类老人基本以“卧床不起”的老人为主,那其他那些没有卧床但确实困哪的怎么办? 各位家人怎么看“赡养父母领工资”这项举措呢?如果将来在全国推开,您觉得可行吗?结合自身或身边的现实,您觉得这里面存在哪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