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23 09:43| 发布者: 淄博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599| 评论: 0|原作者: 仙公山人
近年来,淄博市不断完善老年法规政策,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老年人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执法检查制度化。市人大每两年都要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开展活动经常化。市老龄办和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淄博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40位有社会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热心老龄事业、乐于奉献的执业律师,常年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咨询,解答法律疑难问题等服务。 法律援助普遍化。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凡老年人办理遗嘱、继承、赡养、扶养、婚姻、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救助赔偿等保护自身权益公证事项的,可减免30%的公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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