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老干部局、市直部门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力量,决定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中国梦•为党奉献余热”典型培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大离退休干部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中国梦的实践者、传承者和拥护者,为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激励他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谱写好中国梦东营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在全市培育、树立、宣传一批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的老干部转型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 二、培育原则 (一)坚持组织推荐和全面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重点培育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发展和渐进推树相结合的原则。 三、培育要求 (一)培育的典型要符合发展需要和时代要求,更要经受得住群众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使其不但能发挥近期效果,又能发挥远期效应。既要注重发挥受过上级表彰的一批老典型的作用,又要注重挖掘培树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批老干部新典型,形成“老典型不倒、新典型辈出、新老典型互相促进”的梯次结构。 (二)要分层次、分领域打造和培树典型,对每个典型提出具体推进措施、时限和要求,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要全力培育一批县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典型,扩大我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的影响力。 (三)要建立典型培育管理、培训、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每年都制定培育计划,发现、确定培育目标2-3个,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培育步骤 第一阶段:精心确定重点(2014年6月-8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初步推荐选树的先进典型中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筛选,挑选出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确定为重点培育对象,制定典型培育、宣传计划,使典型的培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第二阶段:定向培育发展(2014年9月-10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对培育对象的典型事迹进行认真归纳整理,根据典型事迹影响力确定培育方向,对已确定的重点培育对象的事迹建立档案并进行直接管理。根据典型确定培育的方向,对拟创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典型,分层级、分典型、分媒体制定宣传计划进行定点、定向培养宣传。 第三阶段:提高推树宣传(2014年11月以后)。各级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培育的典型事迹进行深加工,对照培育标准进行总结提炼,提升培育典型的层次。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推广宣传典型,可以实行专栏、专题宣传,也可以通过举办宣讲、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不断拓展典型宣传的途径和手段,确保典型宣传形成规模、形成声势,起到典型带动的作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要立足长远,注重谋划,不断提高发现、培育、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的能力。 (二)把握标准,注重成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选好、选准典型,确保先进典型培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健全机制,强化考评。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典型跟踪培养制度、典型激励制度等。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将作为每年考评全市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典型选树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我局综合科。市局《老干部工作交流》将对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和鲜活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中共东营市委老干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