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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制定出台《关于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2025-8-27 09:22|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86| 评论: 0|原作者: “淄博老干部”微信公众号

摘要: 近日,淄博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出台《关于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积极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村)任职工作,推动银 ...

近日,淄博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出台《关于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积极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村)任职工作,推动银龄资源向基层一线集聚,助力赋能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办法》明确,任职类型方面,面向全市社区(村),选派党性强、威望高、身体好、乐于奉献和有一定经验的退休干部(职工)党员,通过担任社区(村)兼职委员或小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方式到社区(村)工作。面向老旧社区、工矿社区、重点难点村等,选派优势明显、条件合适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担任社区(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方面,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党忠诚、政治过硬,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基层经验、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对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年龄、不适任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职责任务方面,担任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全面主持任职社区(村)工作,抓班子带队伍,强经济促发展,优化基层治理,致力改善民生,切实提升幸福感、满意度。担任社区(村)“两委”其它成员的,服从社区(村)集体决定,做好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工作。担任社区(村)社区(村)兼职委员或小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纠纷调解、文化养老、环境整治等方面履职尽责。

《办法》要求,规范选派程序、强化日常管理。选派程序,主要有宣传动员、推荐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察和定岗任职五步流程。结合人选的意愿、优势信息,老干部工作部门建立银龄人才库,及时向组织、社工部门推介,并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对到社区(村)担任社区(村)兼职委员或小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由镇(街道)党(工)委统一任命。对到社区(村)担任“两委”成员的,由各区县老干部工作部门商组织、社工部门综合把握,按程序参加换届选举。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培训、导师帮带和双向反馈四个环节。选派结束后,将任职情况逐级报送市委老干部局备案。分级分类纳入部门培训,实行“导师帮带”,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定期向选派退休干部党员所在单位反馈,作为评议参考。

《办法》强调,各级组织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社工部门强化业务指导、主动搭建平台。老干部工作部门积极宣讲发动,抓实过程管控,做好跟踪管理、双向反馈、宣传激励等工作。各级部门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真正把有能力、乐奉献的优秀退休干部党员推选出来。镇(街道)党(工)委及时反馈岗位需求计划,定期了解掌握选派退休干部党员工作动态、现实困难、存在问题等情况,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同时,严格对照资格条件,规范选派程序,坚持典型带动,激励引导更多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发挥作用,为党建引领高效能基层治理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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