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注册 |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老干部之家 首页 专题 相关链接 查看内容

推广“生前预嘱”:提倡、自愿、尊重

2011-6-16 09:44|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069| 评论: 0

摘要: 推广“生前预嘱”:提倡、自愿、尊重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凌锋教授在香港医管局主席胡定旭委员关于“生前预嘱”的提案上署名。作为中国内地不久前正式推出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制定的牵头者之一, ...

推广“生前预嘱”:提倡、自愿、尊重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凌锋教授在香港医管局主席胡定旭委员关于“生前预嘱”的提案上署名。作为中国内地不久前正式推出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制定的牵头者之一,凌锋委员表示,“生前预嘱”是一种科学的风尚,是一种还不普遍但上升到一定层面的道德水准。虽然这是一个有功德的事,但不能强制接受,只应集社会各界之力持之以恒地推广。坚持提倡、自愿和尊重的原则。医生在这当中应严格按照《脑死亡判定标准》等科学的方法来尊重并执行病人的预嘱。 

“难以被接受的原因”

  凌教授说,“生前预嘱”最难以被普通大众接受的就是中国几千年传统,忌讳谈死,忌讳“咒自己”,人们在“活生生”的时候对濒临死亡是讳莫如深的。 

  还有“预嘱”一词比较抽象,不易于被普通百姓接受,难以在短时间内给人留下实际、鲜活的印象。“应该想一个更通俗、更形象的词,咱们可以一起琢磨。” 

“这个概念要慢慢渗透,它是一个春雨滋润的事。”

  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阻力,“生前预嘱”应该以何种方式来推广呢?凌教授说,在现阶段,“生前预嘱”一定会面临传统观念的阻力,但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比如医务界,可能较容易被接受和认同。“生前预嘱”是比脑死亡更进一步的概念,包含的层面更多、更复杂。脑死亡完全是一个科学的决断,它是由医生来掌握的。当民众已经普遍接受了脑死亡的概念,才会说,如果我脑死亡了以后,要怎样怎样。但民众现在连什么是脑死亡、昏迷、植物人还搞不清,对生前预嘱就更不清楚了。 

  因此,我们切不可操之过急,应该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持之以恒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进行宣传,在各种场合都不断地去讲。急切地以行政命令或法规进行强制规定可能导致人们对“生前预嘱”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应该给人们以适应和接受的时间。 

  社会的有识之士和受尊重的人都这样去做了,大家就感受到榜样的力量,并可能去效仿。就如同胡定旭提到的,让社会充分讨论“生前预嘱”,才有可能逐步接受这个概念。这是一件利不在当代,但功在千秋的事。使它蔚然成风,是需要多少代才能成功的。 

“应有配套的法律措施”

  目前,社会上有一小部分人接受了“生前预嘱”,希望濒临死亡的时候能够自然地离开,不借助人为的生命支持措施。 

  “医生当然很能理解这样的做法,也愿意帮助病人实现这样的预嘱”,凌教授说,“但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下,医生在做重大临床决策时常常需要征求病人和家属的意见。若病人和家属意见相同还比较好办,若家属不理解病人这样的预嘱甚至反对执行这份预嘱,那么医生最终可能还是得听家属的。所以,应该有配套的法律措施出台,病人的意愿第一,其次才是家属意见。有了这样的文件来保护生前预嘱的法律效力,才能确保其能在恰当的时候得到执行。” 

  凌锋认为,作为民间的力量,“选择与尊严”网站的设立是非常好的办法,她表示很乐意参与网站的工作。“生前预嘱和脑死亡概念的推行是一样的、并行的。尽管它更社会化、难度更大、更漫长。”

相关阅读

相关分类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