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登录注册老干部之家

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2014-3-11 17:18| 发布者: 淄博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1064| 评论: 0

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通知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调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 ...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通知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调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通知规定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二、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

三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四、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通知要求,上规定自2011年起执行。

2

支持

反对

无所谓

点赞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最新评论

老干部之家

工作

动态
党支部

文件下载
意见直通车

老干部志愿者

博客

服务

旅游 文化

老年用品

全国老年期刊联盟

社团

摄影  诗词

书画

资源库 山东兵

视频

互动

活动 话题

论坛

老教育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