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楚雄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州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对全面规范做好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荣退制度“增荣誉”。要求认真按照《楚雄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及其有关事项的说明,抓好规范落实,对谈心谈话、荣退仪式等方面明确规范。 规范日常管理“保晚节”。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明确规范有关纪律规矩,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规范学习活动“守初心”。明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党性锻炼,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规范走访慰问“重关爱”。明确在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遍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同时,还要对高龄、离休干部、部分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和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给予特殊关爱。 规范志愿服务“助发展”。规范组织离退休干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银发聚力彩云南”等活动,引导参与“楚雄银发志愿服务”及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助力民族团结、助力基层治理、关心下一代等五个助力志愿服务活动。 规范文体活动“重友爱”。明确要适当组织开展丰富健康的老年文体活动,可组织离退休干部和在职干部职工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 规范医疗保障“强健康”。明确应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服务的保健对象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规范丧事办理“有尊严”。明确离退休干部逝世后,所属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对家属进行看望慰问、参加遗体告别活动等。 规范工作用车“重保障”。明确各单位在离退休干部参加公务活动、集体学习活动,参加遗体告别活动、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为老干部服务保障时,可使用公务用车,本单位公务用车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向同级公车平台申请用车。 规范经费保障“有章循”。明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订阅学习资料所需经费来源。 十个方面的规范,既能切实抓好“刚性”制度落实,又能充分体现对离退休干部的“柔性”关爱,已成为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精准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南针和方向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