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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4-5-15 10:50| 发布者: 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451| 评论: 0

摘要: 关于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委老干部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科,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科,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 ...

关于转发省委老干部局
《关于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委老干部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科,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科,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组织、人事)处:
现将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鲁老干通字[2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张星南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是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认真学习张星南同志先进事迹。把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活动的意义,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是要树立先进典型。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主题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区(市)、各部门要把选树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与开展学习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总结近年来涌现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老有所为,奉献社会。请各区(市)、各部门树立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及时上报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
三是要搞好工作结合。把开展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与“口述历史·红色印迹”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老干部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十八大,畅谈新变化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为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掀起向张星南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提高学习活动的实效,市委老干部局在《老干部之家》网站老干部党支部论坛枣庄专区设立“向张星南同志学习”专栏,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广大离退休干部要把学习活动中的做法和心得体会积极主动地发帖、跟帖,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中共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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