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一年来,云南楚雄州认真学习、深入调研,探索“四精”措施、强化“四个保障”,切实用“红色养分”滋养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推动《意见》精神迅速落地见效。 精心“培土”,责任保障夯基础。为切实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一是明责压责。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楚雄州《实施意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员所属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组织部门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二是知责履责。州委老干部局先后到10个县市、68个州级单位,举办离退休干部党建专题培训11期,开展“摸底”和“督导”专题调研2轮次,并通过集中座谈、实地查验、调阅资料、个别走访等方式,做到向离退休干部党员讲清要求、向所属单位党委(党组)及其党建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讲清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并履责。 精细“育苗”,人员保障强动能。为切实解决“有人抓”的问题,一是建立专责力量。州委老干部局优化组建组织教育科,选配有长期组织部门工作经历的局领导具体分管、从事过离退休干部党建和服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承担统筹和指导全州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的具体工作,并支持各县市规范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运行,首次配齐了专职专责力量。二是健全合力队伍。在持续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及班子建设的同时,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州、县市党委老干部局直接统筹,从本级各部门中选拔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乐于奉献的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联络员,协助支委会工作,有效破解了老党员工作中的客观实际困难。 精准“滴灌”,经费保障输养分。为切实解决“有钱花”的问题,一是纳入财政预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起州级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党委5000元、总支4000元、支部3000元”的标准,纳入州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确保了工作经费来源稳定。二是统筹财力支持。出台《楚雄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财政预算基础上,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交纳党费留成部分100%全额返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所属部门统筹党建相关经费支持”等政策措施补足工作经费缺口。同时,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规范和优化报销程序等措施,确保党建工作有钱花并用在要紧处。 精确“施肥”,阵地保障激活力。为切实解决“有实效”的问题,一是建好“线上”阵地。坚持每日更新“楚雄老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并综合运用“视频号”“微信群”“电子政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地向全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推送学习重点“每月一荐”,向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编发学习资料“每季一编”,向全体离退休干部党员(含居住异地)推荐党的知识“每天一学”。二是统筹“线下”阵地。创新“党建联盟”制度和“共享党建活动室”“六个融入社区党建试点”“老年大学临时党支部”等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具体制度,在楚雄、禄丰市区及各县城区等离退休干部党员相对集中区域,探索突破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产权关系等隶属关系限制“共享、共建”,就近就便开展创意式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活动,极大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凝聚力。 《意见》印发以来,楚雄州已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5个,各县市出台具体贯彻实施细则9个,新创成全省离退休干部模范党支部2个,切实推动全州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