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济南市老年大学系统高度重视,按照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兼山东老年大学校长吕德义提出的“各级老年大学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在贯彻《条例》上先走一步、走深走实、体现担当”要求,以“五个着力”扎实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强化学习宣传,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条例》强调“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济南市委老干部局专门制定印发《关于〈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全市各级老年大学将《条例》作为校务会、党组织会议和行政例会等各类会议“第一议题”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做到领导班子带头学,部室负责人深入学,全体教职工广泛学,尤其是重点学习与老年大学工作相关的内容,用学习领会《条例》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成自觉。济南老年人大学带头进行学习宣传,主要负责人为各区县老年大学校长做了《条例》的专题辅导。通过召开全市老年大学系统联席会和各类会议,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谋划部署学习宣传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工作人员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热情,理清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二、着力扩大资源供给,在改善办学条件上下功夫 《条例》要求“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全市各级老年大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济南老年人大学积极推进中心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力争2023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届时教学面积将增加至8.22万平方米,招生规模将逐步达到6万人次;历下区老年大学稳步推进区实体校提升工程,搬迁至历下区文体中心,实现办学面积增加至15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学员400人的目标;平阴县老年大学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投入500万元对县老年大学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届时将增加四个多功能教室,可容纳1200多人学习。其他区县老年大学也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三、着力拓展延伸覆盖,在推进基层建设上下功夫 《条例》要求“完善老年教育体系,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济南老年人大学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建设的意见》,明确优化区域老年大学办学体系、创新基层老年学校举办形式等六项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建设,该意见以市委老干部局名义印发。相关做法得到省校领导的肯定,在全省老年大学系统宣传推广。同时利用召开联席会议、工作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区县老年大学的业务指导,示范带动向基层延伸办学,如槐荫区基本形成了以区级老年大学为主体、街道分校老年学校为重点、社区老年学校为基础、远程老年教育为重要补充的上下左右全覆盖、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老年教育体系。今年全市共有8所街道、社区老年学校获批第一批全省基层老年教育示范校。 四、着力创新办学模式,在建强数字课堂上下功夫 《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老年大学通过开展在线教育等方式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企业、养老机构延伸”。济南老年人大学充分发挥自有资源优势,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分众化设置学员回看课堂、电视入门课堂、网络精品课堂“三位一体”的数字课堂,积极推动我市老年远程教育工作向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受到老年学员和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在市校的带动下,市中区老年大学开办“掌上老年大学”,投入5万元,定制70节视频课,同时与区民政局合作在养老机构新建75所学养结合的“晚晴学堂”,探索出一条“学养结合”的新路子;指导天桥区老年大学申报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全市共有19个街道、社区获批第四批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 五、着力推动社会参与,在深化内涵外延上下功夫 《条例》明确“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老年教育活动”。济南老年人大学秉持“开放融合共享”理念,积极携手山东老年大学、驻济院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在办学延伸、师资共享、教学教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市校的示范引领下,各区县老年大学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历下区老年大学开展“芳华讲堂”公益讲座活动,打造“名师合唱团进社区”老年教育志愿服务文化品牌;天桥区成立老年教育联盟,建立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以融合资源推动共享共用,以开放的方式实现各方资源和老年学员的双向互动、双向服务、双向促进;历城区研究制定老年大学整体发展规划,将企业投资、社会援助等方式纳入规划内容;钢城区老年大学坚持与莱钢属地企业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在配套设施条件比较成熟的社区积极推动老年学校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任重道远,济南市各级老年大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创新突破,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老年大学,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