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红领书记” 助力“两新”组织和城市社区发展 临沂市委老干部局、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 近年来,临沂市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更好融入基层党建格局、促进老同志有效发挥作用、加快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了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两新”组织和城市社区担任“红领书记”工作,为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使退休干部党员在“老有所为”中实现了“老有所乐”,开辟了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促进了任职单位工作开展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 一、工作动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很好发挥他们的作用”。中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要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临沂是革命老区,离退休干部数量较多。到2016年底,全市共有离退休干部62124人,其中退休干部党员34088人。他们普遍年纪较轻、政治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拥护党的领导、关心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和高度热情。同时,临沂作为全国知名的商贸物流城市,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市“两新”组织迅速壮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16年底,全市建立新经济组织5131家、新社会组织1446家,城市社区发展到175个。着眼于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基层党建创新,2017年9月临沂市委组织部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了“党旗飘扬”工程,2019年3月又统一规范为“红领书记”工程,选派优秀机关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和城市社区任职。 基于对上级要求、工作基础、现实需要和良好机遇的把握,市委老干部局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开展了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到“两新”组织和城市社区担任“红领书记”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精准选派,力求人岗相适。在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选派任职人选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符合退休干部党员特点的遴选标准,明确要求有意向参与选派任职的退休干部党员必须符合3个条件,即: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选派任职岗位工作要求;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市直退休干部党员一般应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县区一般应担任过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党务工作经验丰富,优先推荐担任过党组织书记或正在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退休干部党员。同时,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由拟选派退休干部党员优先选择任职单位。2017年9月,首批遴选17名优秀退休干部党员,全部派遣到17家市区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组织书记;2019年3月,再次遴选40人,分别派遣到市区和12个县区的27家“两新”组织、13个城市社区担任“红领书记”。 (二)坚持务实有效,明确任务职责。市委组织部明确规定,所任职单位没有党组织的,由“红领书记”负责组建党组织并担任党组织书记;已有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红领书记”任党组织副书记。聚焦选派任职“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实际需求,结合退休干部党员特点,研究确定了“红领书记”的职责任务,逐人形成《岗位清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突出政治引领,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夯实基本保障、强化基本功能为着力点,着力加强任职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突出组织协调,发挥个人专长和派出单位优势,协助任职单位对内加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外加强沟通协调、联络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任职单位各项工作开展。  市派“红领书记”参加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三)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服务保障。制定了《选派“红领书记”十项工作制度》,对任职规划、常态培训、定期调度、激励保障、考核评议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明确选派“红领书记”任期一年,任职期间需根据任职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质量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五明确”,每季度和任职期满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任职单位要为选派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对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派出单位及时了解掌握选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采取“市级示范、县区兜底”方式,结合阶段性工作安排,分级分类对选派“红领书记”进行培训;每月为“红领书记”发放交通、误餐补助,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定期不定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查询、会议座谈、观摩交流等方式,对其在岗履职、遵守纪律、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作为评先树优和落实工作补助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初步成效 (一)推动了基层党建创新。选派任职“红领书记”针对“两新”组织和城市社区的实际需求,坚持抓党建强引领、抓管理促规范、抓服务惠民生,积极组织开展“党组织结对联系、党员结对服务、困难群众结对救助、优秀人才结对培养”共建活动,真正将单位资源优势、组织优势和个人独特优势转化为任职工作优势,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为今后工作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3年来,“红领书记”所在党组织累计总结形成“优秀支部工作法”22个,其中市委老干部局认定的6个。市中医院退休干部党员马爱芳任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银城社区“红领书记”后,指导社区探索创新了“大党委”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制度,凝聚社区发展合力,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担任“红领书记”的退休干部在市派“红领书记”第一支部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 (二)助推了任职单位发展。“红领书记”到任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任职单位实际,认真制定规划,深入扎实工作,为任职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注入了新动能。2017年以来,“红领书记”任职单位党建考核成绩均处于同级同类单位前列,生产经营、文明创建、和谐稳定等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市“两型办”退休干部党员诸葛继琦担任翔龙集团“红领书记”后,积极协调任职企业与兰陵县向城镇4个村、中国电信城东公司签订共建协议,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任职期间集团营销额增长54.3%。 (三)扩大了老干部工作的影响。选派“红领书记”工作的开展,适应了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在直接间接两个维度取得明显成效,在内部外部两个层面产生广泛影响,取得了任职单位欢迎、选派人员拥护、社会反响良好、各级领导肯定的综合效益。许多老同志感慨地说:“能在退下来后继续为党和人民做些事,心情非常愉悦。”2018年5月16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杜英杰对有关做法作出专门批示。临沂市委、市委组织部领导也多次就深化拓展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 四、经验启示 (一)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当前,老干部工作进入新时代,转型发展趟入“深水区”,高质量发展成为新要求,树立开放融合共享理念,增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红领书记”,打破了以往“就老干部抓老干部工作”的封闭模式,开辟了老干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路径,使之更加主动有效地融入党的中心工作,彰显了“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根本价值。实践证明,老干部工作只有“跳出来”“融进去”,才能“抓得实”“干得好”,才能更好地实现“有作为方可有地位,有地位更要有作为”的良性循环。 (二)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创新实践。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归根结底要落脚到基层实践创新上。选派优秀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红领书记”工作,深度把握了上级有要求、工作有基础、现实有需要、推进有机遇等几个关键要素,保证了创新实践思路明确、措施有力、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实践证明,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一定要基于对上级政策的深刻理解、本地工作情况的深透分析、创新事项的综合把握,切忌照抄照搬、“复制粘贴”。 (三)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需要善于借力、形成合力。转型发展背景下的老干部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要求越来越强,决不单纯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自己的事”,更多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施选派“红领书记”工作中,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始终紧紧依靠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选派任职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有效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为选派任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需要健全制度、确保长效。在实施选派“红领书记”工作中,始终以“务实、管用、有效”为原则,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的动态跟进,围绕“红领书记”选、育、管、用4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并随着工作推进及时修订完善、狠抓贯彻执行,确保了制度机制的约束刚性和落实效果。当前,老干部工作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制度机制日益完善,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创新实践丰富多彩,现有制度机制不可能统管到位,立足实践创新的制度建设必须紧紧跟上,才能有效防止“刻舟求剑”“萧规曹随”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