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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老干部局将分类组建“陕西省老干部公益服务队”

2014-4-21 18:30|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878| 评论: 0

  据悉,陕西省委老干部局将分类组建“陕西省老干部公益服务队”,对老干部公益服务队开展公益活动进行宏观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座谈讨论、经验交流,通过评定星级志愿者和星级服务队等方式对参加公益活动成效显著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根据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为充分挖掘陕西省“银色人才资源”优势,鼓励老同志积极踊跃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近日陕西省委老干部局印发了《关于老干部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通知》(陕老干通字〔20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陕单位、省级老年社会组织中组建“老干部公益服务队”。

 《通知》要求,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志在奉献、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老同志意愿的基础上,吸收热衷志愿服务、具备相关服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较好、愿意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干部作为志愿者,建立老干部志愿者信息库。《通知》明确,老干部志愿者主要开展医疗保健服务、科教服务、文化服务、扶贫帮困、网络评论、社区服务、文明出行、法律咨询、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老干部的兴趣、特长、意愿,并依托各系统的行业技术优势,分类组建老干部公益服务队,重点发展医疗保健服务、科教服务、文化服务、扶贫帮困等为民的社会公益事业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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