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4 16:28| 发布者: 红叶传媒| 查看: 23276| 评论: 0
于洪文,男,回族,1948年11月生,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69年入伍。1970年4月入党。在济南军区防化团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团宣传干事、副指导员。1978年9月转业到省民政厅,历任科长、副处长、处长、纪检组长、副厅长(1994--1995年挂职德州行署副专员)。1997年12月任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宗教局局长。第七届、八届山东省委候补委员、省政协第八届、第九届、 第十届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2013年4月退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