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薛城区坚持以党的事业正能量为价值取向,立足“五抓”,始终把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社团作为促进老干部文化养老,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抓强“党建引领”,为老干部社团建设凝心铸魂 “三化”加强社团党建。一是组织运转实体化。发挥区老干部服务中心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兴趣爱好相近、便于活动开展”原则,依托老干部社团成立党支部,社团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抓好党支部规范运转。截至目前,全区32家老干部社团均已成立党支部,管理老干部党员180余名。二是支部活动制度化。严格要求老干部服务中心每月至少确定一次主题,社团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活动,丰富老干部党员组织生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支部活动260余次。三是活动形式多样化。灵活采取集中学习、送学上门、主题演讲、座谈讨论等方式,丰富集中活动形式,提高支部活动吸引力。“两聚”增强党建实效。一是通过“党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每月一次的党支部活动,提高老干部党员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通过“党建”,增强沟通,凝聚人心。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老干部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将老干部党员紧紧凝聚在一起,让老干部党支部成为凝聚人心的坚实战斗堡垒。 二、抓细“管理体系”,为老干部社团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健全“网络”。老干部服务中心采取中心主任负责、工作人员分管的方式,形成“中心主任—分管工作人员—社团负责人”三级管理网络。二是形成“核心”。通过社团自荐、民主推荐等方式,推选有威望、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32名老同志担任社团负责人,形成强有力的核心管理队伍。三是完善“信息”。建立社团成员信息库,对900余名社团成员信息进行登记,详细掌握成员年龄、身体、特长、成员及家人联系方式等,实现精细管理、精准服务。四是制定“制度”。各社团结合实际,在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社团制度规范,推动社团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五是善用“激励”。老干部服务中心通过评选“活动积极分子”“社团好人”等方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模范遵守各项制度。 三、抓牢“人才聚集”,为老干部社团建设添翼助力 “一注重”,注重人才“吸纳和培养”。积极把有一技之长的老同志吸收进社团,为社团增添活力。邀请区内外有关专家对社团进行民乐、舞蹈等方面的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积极为老同志提供外出比赛的机会,近两年,多次组织老同志外出参加广场舞、养生保健功以及门球等项目的比赛,通过以赛促学,提高社团应赛比赛的能力。“一加强”,加强“合作与共享”。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同时多方协调,召集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召开联席会,为老干部文艺队争取人才保障,有力推动了老干部文艺队和文艺社团的发展。 四、抓好“作用发挥”,为老干部社团建设提质增效 遵循依靠社团、服务社团、发展社团的原则,切实组织社团成员发挥自身优势,在思想宣传、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搭建“展示”平台,在文化养老方面发挥作用。通过举行老干部文艺汇演、文体比赛等活动,展示老干部的风采,宣传文化养老理念,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二是搭建“公益”平台,在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开展到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孤寡老人送温暖;进社区开展文艺演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组织老干部进学校讲故事,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公益活动,发挥老干部的社会价值,弘扬正能量。三是搭建“宣传”平台,在文艺宣传方面发挥作用。组织老干部文艺宣传队,编排节目到镇街、村居开展文艺演出,通过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传播党的声音,促进文艺发展。 五、抓亮“品牌打造”,为老干部社团建设增光添彩 在社团建设过程中,注重发现亮点,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实现“一社团一亮点”的目标。一是树立“品牌意识”。中心工作人员和社团负责人坚持树立“品牌意识”,将品牌意识贯穿于社团工作的始终。二是培养“品牌眼光”。从社团自身特点出发,找准品牌创建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创建计划。三是落实“品牌行动”。把一件平凡的事坚持做下去,就是不平凡,品牌创建贵在坚持。薛城区长青艺术团、薛国民乐队自成立近二十年来,坚持开展“文艺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500余场次,在传承“红色经典”方面形成特色和亮点,得到市局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市文化养老先进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