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新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近日,蚌埠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蚌埠市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通过“六个一”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开展一次退前谈话。干部临近退休时,与退休干部本人进行一次退前谈心谈话,肯定工作成绩,了解思想状况,引导干部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思想稳定和身心健康。 举办一场荣退仪式。干部退休前,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颁发退休证书、合影留念等多种形式,为干部退休营造浓厚仪式感,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印发一封感谢信。干部退休时,所在单位印发一份感谢信,感谢其所做贡献,表达组织敬意,倡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激励其坚守初心、老有所为、发挥余热。 赠送一份纪念品。所在单位按规定向新退休干部赠送一份有意义的纪念品,彰显组织的关爱和人文关怀。可结合单位职能、工作性质等制作纪念牌、纪念杯、纪念册、纪念光盘等有特色的纪念品。 安排一次服务对接。干部临近退休时,所在单位负责告知各项退休政策待遇,讲解兼职、从业、出国等政策规定,介绍老年大学课程设置和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安排等,引导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帮助其融入退休生活。 组织一次“双报到”。根据组织要求,并尊重个人意愿,做好组织关系转移,鼓励退休干部党员到所在单位退休干部党组织“报到”,同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党组织“报到”,就近就便参加学习和参加志愿活动等,丰富退休生活。 建立和实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旨在帮助新退休干部完成身份转换,融入退休生活,做到退休干部管理不脱钩、服务不断档,教育引导退休党员、干部切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努力建设幸福蚌埠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