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出台《玉溪市江川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 突出政治引领“高度”。“办法”明确坚持“党支部+学习组”模式,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阅读文件、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参观考察、参加重要会议等制度,让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有平台有机会,筑牢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念。 彰显党建引领“深度”。“办法”明确以“六好”为标准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选派在职干部担任离退休党支部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加强教育监管,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支部书记、委员岗位补贴,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强化服务保障“厚度”。大幅提高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并纳入区级财政给予保障。明确对全体离退休干部开展慰问,春节、敬老节慰问标准分别为200元/人、100元/人,生病住院看望标准不超过100元,退休干部去世慰问标准为500元;明确对当年年满70、80、100周岁高龄离退休干部开展慰问和慰问标准;明确健康体检标准不低于400元/人。 激励作用发挥“热度”。一方面,鼓励离退休干部在保重身体的基础上,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为的原则,立足家庭、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再作奉献,增添正能量。另一方面,明确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和离退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把离退休干部组织好、引导好,让离退休党员成为广大老年人住得过、靠得住的“领头雁”,成为社会敬重的风范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