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州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出台《关于全面推广“1+2”组织模式 加强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组织建设、发挥作用、品牌打造、争先创优等重点任务,规范责任归属和工作要求,为全面发挥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夯实基础。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在老干部居住地、涉老组织(社团协会、机构)建立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按照“系统谋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重点抓组建覆盖、2023年重点抓作用发挥、2024年重点抓星级化评选。全面推广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居住社区与社团协会(机构)党建“1+2”组织模式,实现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面覆盖。 《意见》要求,2022年底实现全市涉老组织和城市社区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两个100%”全覆盖。其中,涉老组织遵循“三合一、四同步”原则全面组建,组建审批时坚持“三合一”原则,即老干部社团协会、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志愿服务队等组织设置“三合一”;社团协会负责人、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书记、志愿服务队队长等牵头人选配“三合一”;社团协会成员、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队员等成员登记“三合一”。工作推进中坚持“四同步”原则,即组织同步建立、资格同步年审、人员同步改选、工作同步推进。社区遵循“建制性+功能型”原则全面覆盖,建立老干部原单位和居住社区双向沟通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实现建制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应建尽建,暂时不符合条件的社区结合实际积极组建功能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实现“建制性+功能型”全覆盖。 《意见》强调,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彰显团结凝聚群众优势,不断丰富老干部党员的组织生活、提高社团协会的组织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组织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老同志积极为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乡村振兴、培育时代新人等献智出力,持续打造老干部“泰有为”志愿服务品牌,把老干部党员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助力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优势。 《意见》明确了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离退休干部建制性和功能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组织实施、基础保障、考核评选、品牌打造和“星级化”创建等方面整体部署、共同推进,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更好地与基层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