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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出台《关于开展“沂蒙老干部志愿服务行动”深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广大老干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老有所为。 明确四项原则。围绕“弘扬沂蒙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明确志愿服务行动的“四项原则”。一是自愿原则,尊重老干部个人意愿,鼓励他们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力所能及地开展服务活动。二是公益原则,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无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三是互助原则,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老干部志愿者在为他人送温暖、献爱心的同时,优先享受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四是实效原则,要求从老干部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务求实效、持之以恒。 细化服务内容。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志愿服务:一是服务中心。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 充分发挥老干部政治优势,引导他们为全市科学跨越发展建言献策。二是服务社会。引导老干部参与“平安临沂”建设,开展普法教育义务宣传活动,在治安巡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社区、企业、公共场所等,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三是服务群众。将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生活料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医疗卫生、帮扶救助等志愿服务。四是服务生态建设。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美化绿化、污染治理、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理念。 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老干部志愿服务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充满活力的组织体系。依托各级老年大学、老年体协、老教协、老科协、关工委等社团组织,分类组建道德宣讲、科普宣传、文体娱乐、公益救助、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等服务队。二是规范登记备案。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募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的老干部。建立工作台账,对老干部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意愿、专业特长、联系方式、服务记录、服务积分等进行登记备案。三是实行星级管理。老干部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计1分,年内累计积分达3分的为“一星级”、6分的为“二星级”、9分的为“三星级”、12分的为“四星级”、15分的为“五星级”,根据星级情况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抓实组织保障。明确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牵头抓总,搞好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宣传、文体、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涉老团体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感人事迹,影响和带动更多的老干部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动中来,着力打造沂蒙老干部志愿服务品牌。
(临沂市委老干部局 宋清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