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莒县老年大学建立于1992年,与老干部活动中心合署办公。目前设有两团一室(法治宣讲团、芳华再现艺术团、蛟龙书法研究室),11个专业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将近1000人。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推动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莒县建设,坚持法治服务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莒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在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的指导下创新将县老年大学打造为首个县级法治服务基地,成为老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阵地和聚集地,使老年人成为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面向全社会普法教育的辐射源。近年来全县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列全省前十位。 一是高标准建设,把创新做“实”。突出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将县老年大学法治服务基地一楼打造为法治长廊和图书借阅长廊。法治长廊阵地版面主要包括关心下一代、服务创建和谐家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传销和非法集资诈骗等法律知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让广大老年人一进入老年大学就感受到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在日照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图书借阅长廊,提供专业法治书籍两千余册,老年人按照按需索取的原则借阅图书,进一步增强了普法效果。强化统筹指导作用,基地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传东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抽调县政法部门8名业务骨干组成教研指导组队伍,负责指导县老年大学法治服务基地教学、法治服务、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工作,为县老年大学法治宣讲团提供宣讲材料。自成立以来,教研指导组开展室内宣讲指导3次,受众2000余人次。成立由政法退休干部为主体的老年志愿者法治宣讲团,将法治课列入老年大学课程安排,将普法与老年大学日常教学相融合,推动老年人普法多样性、趣味性、广泛性,在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的同时,带动家庭守法、社会尊法,进一步推动法治莒县建设。 二是多层次宣传,把服务做“好”。围绕多层次、广角度法治宣传服务,建立法治服务联络员制度,鼓励法治宣讲团的工作人员走出去,主动对接老年人的法律需求,全面推行家家孵化式普法,老年人有所需,法治宣讲团就有所应,构建起良性、活跃的互动关系。宣讲团每周开展一次室内报告或室外普法活动,主动进校园、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重点宣讲交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切合群众实际的法律知识,结合身边案例,让法治深入人心。11月16日,县老年大学法治宣讲团走进同心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法治宣讲团团长宿本科同志结合老年人实际情况,为社区居民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将法律援助向弱势群体倾斜,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关爱农民工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农民工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此外,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目前,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5次,室外普法活动3次,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 三是全方位辐射,把特色做“优”。立足法治服务人人参与、家家孵化,开展老年人“带法回家”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用在老年大学所学的法律知识,了解到的法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去教育身边人,影响带动一群人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路,使老年人成为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面向全社会普法教育的辐射源。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老同志们下沉到城区的每个社区、小区,配合政法机关和社区小区管理部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治安巡逻、创城义务劳动等各项活动,充分发挥每一个老同志的作用,形成“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的大格局。目前,共有290余名老同志下沉到基层,开展创城义务劳务18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15起,调解成功200起,成功率达到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