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退休党员“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近期,泰安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引导国企退休党员主动融入基层、发挥作用,为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注入新动能、增添正能量。 科学编入支部,严格组织生活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以居住小区为单元,将国企退休党员就近编入小区党支部,融入“社区党委—网格党总支—小区党支部”组织体系。根据国企退休党员行业单位、居住楼栋、兴趣爱好等实际,探索细化管理服务形式,引导他们更好融入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要主动对接国有企业党组织,准确掌握退休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明确党费交纳标准,确保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采取谈心谈话、结对联络等方式,做好国企退休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用好活动阵地,强化作用发挥 《意见》要求,要用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文化长廊、党性教育展厅等平台阵地,为国企退休党员就近学习、开展活动提供便利。鼓励社区与驻地单位进行共驻共建,通过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形式,满足国企退休党员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形成资源整合、联建共享的良好局面。社区党组织要注重发掘一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威望高、热心群众工作的国企退休党员,鼓励担任楼栋长、网格信息员、居民代表等,特别优秀的可重点培养担任小区 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分类管理、量化积分等形式,引导国企退休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意见》强调,每个社区要明确1名熟悉政策业务、组织纪律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做好对接联系国有企业、转接国企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要选拔一批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从事国企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由各街道(乡镇)统筹使用管理。按照政策规定,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市委组织部要从市管党费中划拨部分资金,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从本级留存党费中配套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国企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国企退休党员实际活动需求。 做好关怀服务,凝聚工作合力 《意见》规定,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引导辖区物业管理公司、志愿服务队、专业社工团队等,为包括国企退休党员在内的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养生保健讲座、防骗知识宣讲等常规性服务以及助餐助洁、生活护理、康复理疗等针对性服务,并将65岁以上国企退休党员纳入免费健康查体服务范围。要结合春节、“七一”走访慰问,了解掌握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家庭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意见》最后强调,市委组织部要把国企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国资部门要牵头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财政补助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开放老干部(老年)学习活动场所,引导老年社团积极吸纳国企退休党员参与活动、发挥作用。各街道(乡镇)党工委、社区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相关国有企业要主动将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无偿划转街道(乡镇)、社区,积极配合做好国企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