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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年维权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2013-12-13 16:23|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779| 评论: 4

12月11日,山东省老年维权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老年人集中维权行动情况,座谈交流了老年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副主任肖培树,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出席会议。

丁希滨在致辞指出,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至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82.2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37%。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老年人侵权纠纷和涉老也日趋增多,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丁希滨强调,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省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强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加大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力度,保障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巩固“集中维护老年人权益活动”成果,推动老年维权工作深入发展。

齐延安在讲话中指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让老年人学会打官司,打得起官司,既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响应中央号召,关心、关爱、服务老年人的实际行动。

齐延安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把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加强与老龄办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联席会议、联系会商和维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挖掘培养、宣传推广老年人法律援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会议现场



                         丁希滨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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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付为家 2013-12-19 10:36
我院为之提供服务。
引用 闽友 2013-12-18 10:56
我认为国家成立幸福养老院,分别为国家级,省部级,县处级,乡镇级,75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进养老院,实行共产主义供给制,在外工作的停发退休金,这样就平等了,可以解决越干矛盾,在农村的由村里,个人,乡镇,保险公司,国家共同提供一定资金给养老院,凡是在养老院的人,要采取互帮互学互助,成立党委管理,组织活动,这样有少量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尽力采取自我管理,发挥各类人员的特长,为国家为家庭减轻负担,退休后必须去报到,然后可请假,根据实际发一定生活费用,胡说霸道供参考。
引用 sddkj81 2013-12-16 14:34
不在于说什么?关键得有制度保障,让老年人有法可依
引用 孟宪夫 2013-12-15 20:05
参会的(从照片上看)无一白发人,他们能体会多少白发人的感触?能了解白发人有哪些应该得到维护的权益还没有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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