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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城区成立老干部权益保护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3-12-6 09:08|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499| 评论: 1

针对离退休干部进入“双高期”以及在财产分割、继承、公证、遗嘱等家庭财产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德城区老干部局携同区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德城区老干部权益保护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公、检、法、司机关离退休老干部选聘12名法律顾问;从全区法律工作者中先聘36名律师为各社区提供义务服务。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网络。在各社区建立由办事处、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为指导,辖区单位密切配合,离退休老干部及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权益保护”工作运行机制。以街道、社区、辖区单位为核心,调委会、居委会、治保会等为基础,公安派出所、法律服务所、行政执法队伍为骨干,社区保安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基层组织为依托的工作网络。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工作目标、规划、考核、评估、监督、宣传等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标准。

创新载体开展“10个1”活动。一是社区设立了有固定标识的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社区配备一批法律图书;二是每个社区建立一个调解办公室;三是建立了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五是向居民群众发送一张载有“12348”法律咨询专线和法律工作者电话的联系卡;六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依法为社区老干部、居民、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七是举办社区法律知识培训班;八是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与社区结对,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并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九是各社区每季度为社区居民上一次法制课;十是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区98个社区共建立法制宣传栏151个,社区市民学校累计上法制课70余次,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达8021人。

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整合法律服务力量,实行对口联系制度。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队五支队伍深入社区,送法上门入户,直接为老干部及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如岔河小区一位75岁退休干部,老伴早年病故,没有生活来源,全靠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维持生活。2011年老人再婚,儿子坚决反对,并不再支付赡养费。今年8月,老人向“社区离退休老干部权益保护协会”求助,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多次上门服务,热心帮助,终于解决了困忧老人多年的问题,这位老干部也非常满意。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区公证处对全区老干部办理公证手续实行优先、优质、优惠的“三优”政策,并对年高久病的老干部入户帮助办理公证,目前已有10多位老同志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公证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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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ujunde 2013-12-8 19:35
这种创新,符合老干部工作新形势,能有效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应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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