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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富源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出台离退休老干部特困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出现离休干部、县处级退休干部及其离休干部遗属长期身患重病、患危重病症抢救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配偶身患重病、医药费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身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家庭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财产毁损、人员伤亡,造成生活困难等方面情况的老干部进行及时帮扶,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