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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关工委撑起青少年观护帮教“彩虹伞”

2020-12-11 14:23| 发布者: 家网编辑9| 查看: 853| 评论: 0|来自: 内蒙古离退休干部党员之家

自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以来,通辽市奈曼旗关工委针对涉罪未成年人、问题少年、在校学生三大群体,牵头打造关工“复苗工程”、帮教爱心超市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三大平台,分类帮教预防,实现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零记录、问题少年零犯罪、在校生犯罪零增长。

一、普法教育有靶向

为了做好青少年观护帮教工作,选取重点课题,组织“五老”调研小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形成《关于党建带关工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效途径》和《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等专题调研报告供相关部门参阅。每年召开一次全旗预防工作推进会或典型经验交流会来推动和指导预防工作,并按照扎实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要求,深入有关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调研,排查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群体,针对问题导向,商议应对措施,认真部署,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旗各级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奈曼旗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成立“复苗工程”领导小组,动员“五老”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零犯罪学校”、“零犯罪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宣传阵地有方向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活动的集中地,是引导学生崇德向善的重要场所,也是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阵地”。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学校聘任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老政法、老教师等“五老”作用,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引导效果。

三、帮教延伸有亮点

   按照“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关口前移、立足帮教”和“预防和挽救并重”的要求,组织基层关工委和“五老”,特别是“老政法”,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失足失规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一是针对“五失”人员,建立“一对一”帮教帮扶组织。二是针对社区服刑的失足青少年建立由司法干部、“五老”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居民代表和家庭成员组成的“五帮一”帮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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