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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帮扶工作,切实帮助特困离退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让他们过一个幸福安康、保持尊严的晚年,是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让广大离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对凝聚老同志对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2017年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特困离退休人员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特困帮扶离退休人员的原则、条件、帮扶资金标准以及筹集资金的渠道和使用管理规定。近年来,为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在生活上的特殊困难,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化水平,省财政厅切实做到“四个到位”,扎实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帮扶工作。一是资金申报到位,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根据对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摸底情况,年初积极向省委老干部局申报帮扶资金,为年度帮扶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申报程序到位,科学分配帮扶资金。通过个人申请、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审核评议、厅党组会研究审议、离退休人员内部公示等程序,确定帮扶人员名单,并根据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划定帮扶等次,明确帮扶标准。三是关心关爱到位,及时上门走访慰问。帮扶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离退办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走访慰问,将帮扶补助金送到老同志手中,并送去厅党组对困难老同志的关心和关爱。四是跟踪服务到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困难原因、家庭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健全帮扶档案,及时跟踪了解困难情况或病情变化,做到帮扶工作经常化、及时化,不断完善特殊困难老同志帮扶长效机制。 自2017年以来,省财政厅共帮扶特困离退休人员51人,发放帮扶资金19.2万元,有效缓解了老同志的特殊困难,充分发挥了特困帮扶机制的救助作用,让老同志晚年生活得到了更好的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