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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烟台牟平区关工委特邀区检察院未检科警官潘文梅走进水道镇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为全校师生做“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讲座。四、五年级同学在学校录播室现场聆听了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学生中进行民法典普及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意义重大。潘警官根据学生年龄的接受能力,将条文理论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和心得体会,生动风趣、深入浅出地讲解出来。整场讲座通俗易懂,有滋有味,高潮迭起,同学们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知道哪些条例是与自己生活切实相关的,加深了印象。 近一个小时的讲座,潘警官讲得很尽兴,同学们也意犹未尽。讲座结束后,老师和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学校感谢关工委和潘警官的辛苦付出,希望以后再多一些普法讲座,为祖国花朵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