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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市建立“三个机制”为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社区提供“三有保障”

2020-9-4 15:03| 发布者: 家网编辑高姗姗| 查看: 735| 评论: 0|原作者: 胡计凤|来自: 邹城市委老干部局

去年以来,济宁邹城市建立实施场所共享、经费统筹、正向激励三个机制,为持续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不断融入城市社区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场所共享机制,确保“活动有场所”。各街道社区根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党员数量、离退休干部党员报到等情况,整合优化活动场所、公共设施,至少建立1处面积不小于100㎡的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共享场所,配套相应设施,供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市直部门单位强化共建共享,统筹利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场所,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能够享受到单位、社区双向服务,为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提供便利。目前,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落实社区共建共享场所8处。

建立经费统筹机制,确保“活动有经费”。将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使用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和党费返还。对到社区报到、在社区开展活动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及时划转入报到社区,用于保障社区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活动。市委老干部局按照接收报到离退休干部党员30-50人、50-100人、100人以上,分别给予社区2000元、3000元、4000元活动经费。对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返还至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由单位和社区联席会议协商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确保“考核有奖惩”。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行量化赋分,与全市基层党建考核同步实施。其中,对年底前未完成到社区报到、未组织在社区开展活动的,扣除部门(单位)相应分值;对接收离退休干部党员报到不到位的社区,扣除社区所在街道该项分值;对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活动丰富、成效明显,达到离退休干部党建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党支部评选标准的,给予表彰、扶持。去年以来,全市74个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300多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首批6个社区、10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达到了示范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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