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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特色,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结凝聚广大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核心。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办发〔2020〕33号),对全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通知》共分7个部分15个小节,强调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要重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牢牢把握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从完善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规范阵地建设,强化管理服务,促进作用发挥,加强组织保障,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制度完善、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自觉关心和支持党的事业。 《实施意见》明确,凡有离退休干部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超过50人以上的单位,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超过100人以上的单位,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委。镇党委原则上要至少设立1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地分布情况,可分片联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村级条件成熟且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在村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参加其他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党日等活动。 《实施意见》从乐东“候鸟”党员较多的特点明确,对异地居住或流动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原则上由现居住地党组织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党员普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本单位可安排在职党员协助开展工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单位实际和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想法设法满足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实施意见》还对促进作用发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银发人才库等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安全节俭、适宜适度的原则,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力为老专家、老学者搭建发挥聪明才智的良好平台,充分挖掘和引导本土退休技能人员继续发光发热;多形式、多渠道调动“候鸟型”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本地建设的热情。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网络宣传工作,用积极声音引领社会舆论,释放正能量。 《实施意见》还对加强组织保障、宣传表彰、落实各项经费保障的措施进行了明确。每年为每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安排至少10000 元的党建工作经费,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正常活动和工作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