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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近日,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印发了《黑龙江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分5个部分16项具体规定,从组织设置、队伍建设、组织生活、作用发挥、工作保障五个方面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进行规范,并以单行本的形式印发到全省所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工作规范》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和黑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既符合党支部建设的原则性要求,又符合中央和省委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 《工作规范》坚持实事求是,紧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实际,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例如,在党支部设置上,提出要灵活设置党组织,探索建立特色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上,提出要注重引导党员自觉做到党的意识不弱化、党员标准不降低、党内生活不脱离;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上,提出要根据实际合理安排灵活组织,在要求上不宜强求,在方法上不宜说教;在作用发挥上,提出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在党建工作保障上,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在工作经费、场所阵地、组织领导等方面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 《工作规范》的出台,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发挥作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