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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重拳打击“洋腐败”

2013-10-7 16:11|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230| 评论: 0

摘要: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涉及60家知名药企和上市药企,包括美国默克公司、葛兰素史克、安斯泰来、百特和山德士等外国药企的在华附属公司。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葛兰 ...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涉及60家知名药企和上市药企,包括美国默克公司、葛兰素史克、安斯泰来、百特和山德士等外国药企的在华附属公司。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葛兰素史克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然而,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早已不是个案。自《财经》杂志曝光朗讯中国的“贿赂门”后,跨国公司在中国行贿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甚至包括中国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大企业,如IBM、西门子等。

潜规则滋生“洋腐败”,国内企业很受伤

   据了解,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不少跨国公司通过贿赂,便利地绕过政策壁垒而迅速获得准入权。被贿赂者通常掌握着信息、政策、项目等巨大的权力资源,可以批土地、批项目、批资金、定政策、批优惠条件,甚至影响法律的制定、影响招标的结果、影响巨额的政府采购订单……

   一些在华外企不仅行使商业贿赂,而且熟练运用各种手段,如:请客户到国外考察,其安排则以消费为主,看风景、乘游艇、逛赌城;帮助客户的子女在国外上学就业;出巨资资助客户接受教育等。其手段之隐蔽,花样之繁多,让人所料未及。在这种扭曲的情况下,外资企业渐渐也学会了“关系哲学”,选择“入乡随俗”几乎已成为业内的“行规”,因为这样更容易获得利益。有专家认为,跨国公司行贿,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中国的市场秩序,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国内企业。

   由此可见,这种行贿行为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气,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拿跨国药企行贿来说,一方面自然是贿赂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使得药品价格虚高——医药销售有暴利,药品价格中20%-30%的比例都源自这些成本;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医疗业内腐败风气的蔓延,少数医务工作者和医院以此为“惯例”,在“吃拿卡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行业的荣誉和尊严自然无从谈起。

打击“洋腐败”,不能放过本地受贿者

   “洋腐败”在华盛行,不仅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还会对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造成影响,使大批国家公务人员坠入职务犯罪的深渊,不可自拔。

    这次全球药业巨头葛兰素史克遭到中国警方的调查,显示了中国司法机关打击“洋腐败”的决心。而之前发生了太多令国人尴尬的“洋腐败”案:外企在中国境内行贿,却在国外受到处罚,而在中国国内“洋腐败”的行贿方、受贿方都没有受到处罚。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商业贿赂之所以能发生,根本在于“有人敢受贿”,受贿者是商业贿赂发生的“驱动主体”。在我们的语境中,政府公共部门控制着太多的资源,而这种权力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权力“有租可寻”,资源靠权力而非市场配置,商业贿赂就自然成习惯了。其实,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成风,这本身就是一个让人尴尬的现实,因为这些公司在本国做生意时大都很讲规矩,很守规则,严格的权力监管和苛刻的市场约束让他们行贿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中国不规范的市场现实则培养出跨国公司的行贿偏好——这很有点“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意味,这种资本变异现象暴露出一种尴尬的法律势差:如果本土的公职人员在制度监管下不敢受贿,即没有“土腐败”,跨国公司如何能行贿?“洋腐败”如何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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